关于做好2009年“两新”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6-28     阅读:1,612次



各镇(街道)企业工委、市直管企业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切实做好2009年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既要严格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又要正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拓宽视野,重视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克服不敢、不愿在“两新”组织发展党员的畏难思想,不断壮大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队伍。

二、明确要求。根据广东省2006-2010党员发展总体规划“每年新发展的党员数量一般应占党员总数的3%左右,新发展党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一般应占75%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占40%左右”的要求,要注重加强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要侧重在一线技术骨干、中层以上管理骨干、先进员工和群团组织负责人等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要把在应对金融危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三、突出计划。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发展党员纳入党建工作目标,做到措施有力,同时发展有序。各镇(街)发展党员工作可向非公有制企业倾斜,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把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把发展党员作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的重要举措,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要按时在每年2月底前逐级上报当年发展党员计划。

四、抓好培训。要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为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计划性,市企业工委每年均在5月左右举办一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主要培训对象为市直管企业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各镇(街道)私营企业主入党申请人。今年培训班的时间为 64-8日,各单位先将参训名单按要求上报,经审核后再下发入学通知。各镇(街道)也要在适时举办相应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为做好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各镇(街道)要根据《2009年全市企业党建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新党员轮训工作。加强党组织书记尤其组织委员发展党员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

请各镇(街道)企业工委和市直管企业党组织认真研究并填写《2009年度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计划表》(附件1),连同《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报名汇总表》(附件2)一并于 410日 (星期五)前报送市企业工委。

联系人:翟建伟,联系电话:22836782

  真:22836785

OA系统:市企业工委组织科邮箱;

  箱:dgqygw@163.com

 

附:

1、《2009年度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计划表》

2、《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中共东莞市企业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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