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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1-23 阅读:9,5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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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做好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上级部署,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范,落实专人做好春节假期前后去疫情爆发区探亲、访友、旅游的人员统计情况,并要求全体人员要做好防疫工作,即日起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感染症状,请及时就诊,自觉隔离。
二、疫情期,特别是春节期间如无必要,尽量不要前往疾控部门公布的疫情爆发区。已经在疫情爆发区的人员,建议由各律师所适当延长假期,待疫情稳定后再回到工作岗位。在此期间,律师所应对在疫情爆发区的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上提供必要的帮助;有接待过疫情爆发区来客的人员,春节假期结束后请及时告知所在律师所并在家办公。
三、春节假期结束后,各律师所要做好律师所办公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对日常触摸频繁的指纹机、门把手、办公设备按钮、电话等位置加强消毒清洁。
四、各律师事务所做好信息动态监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转发、传播和散布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五、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告,邮箱:dglawyerdb@163.com。
联系人:陈朝晖,电话:13713438799。
袁淑仪,电话:13925805212。
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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