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创新创业浪潮下的公司法变革与实践论坛在莞顺利举行

日期:2018-11-21     阅读:3,970次


在改革开放40周年和公司法颁布25周年之际,为了发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对全国律师办理公司法业务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20181117日至18日,创新创业浪潮下的公司法变革与实践论坛暨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2018年年会在广东省东莞市举行。本次会议由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办,广东省律师协会与东莞市律师协会共同承办,广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律协公司法律专委会”)协办。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委员、广东省律协公司法律专委会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东莞市律协公司法律专委会”)委员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近500人参加了会议。

论坛主要包括开幕式、嘉宾主旨演讲和专题发言三大环节,围绕类别股与多层次股权结构、股权激励机制、业绩对赌与股权回购、股东退出与公司解散等公司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与争鸣。


在开幕式上,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任张庆、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黄思周和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分别代表会议的主办和承办单位致辞。此次在莞举办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2018年会是东莞市律师协会积极争取的成果。今年年初,东莞市律师协会发出参与承办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2018年会的申请,并与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广东省律师协会积极筹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主题论文征集活动。活动和论坛的开展,有利于带动全国及本地律师积极总结各地公司法的实务经验,提高公司法业务水平,提升律师的专业声誉。

本次论坛特别邀请了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教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耿宝建法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博士出席论坛并发表主旨演讲。赵旭东教授围绕“中国公司法的改革与发展”这一主题,提出了我国公司法有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十大问题,耿宝建法官以“行政审判在保护公司产权方面的作用”为题发表演讲,刘晓春院长以仲裁和调解为视角,就股权纠纷的多元解决新思路进行了分享。嘉宾们的演讲让参会律师耳目一新,对公司法律实务操作具有较高的指导意义,获得与会委员和律师的一致好评。

(优秀论文一等奖获得者)

(优秀论文二等奖获得者)

(优秀论文三等奖获得者)

嘉宾主旨演讲结束后,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对征集到的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截止至20181020日,本次论坛共收集论文133篇,创历次论坛投稿文章数量之最。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从中评出获奖论文25篇论文,其中,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5名。我市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郭春宏律师、钟奕倩律师联合撰写的《论双重股权制度下中小股东的保护——以港交所小米上市为例》一文获得一等奖,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赵瑾律师撰写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行使司法实践研究》一文获得二等奖。

包括我市钟奕倩律师和赵瑾律师在内的十名优秀论文作者结合论文发表主题演讲,广东省律协副会长黄思周、东莞市律协副会长李爱东、东莞市律协监事长张旭东、广东省律协公司法律专委会副主任唐胜利、东莞市律协公司法律专委会主任邹育兵等嘉宾对主题演讲进行了点评。论坛最后评选出五位“最佳主题发言奖”和五位“最佳点评奖”。

本次论坛期间,还特别邀请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张晓森律师、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委员孔伟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耿宝建法官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建江律师为与会委员和律师进行为期一天的公司法业务培训,东莞市律协副会长蔡国民和张社清主持了本次培训活动。本次培训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700多人参加,受到与会者的热烈欢迎,培训现场座无虚席,氛围热烈。

在广东全省上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个部门分解任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背景下,在东莞召开本次研讨会,可谓适逢其时。

东莞是商事主体最多、商事主体形式最为丰富、民营经济最为发达、民营企业最具活力的地级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并形成值得骄傲的经济体量。但是,东莞的民营经济面临转换发展动力源以实现协调发展、更高质量发展,家族财富传承,企业永续经营以及改良治理模式以适用新的竞争环境等系列问题。在新时代创新创业浪潮下,公司法变革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精神,满足了落实党中央系列部署和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股东权利保护的现实需求,满足了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需求,满足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商业需求,满足了统一适用公司法、妥善处理公司治理和股东权利纠纷的司法需求,满足了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股东权利保护的现实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适时举办此次论坛,通过实务与学术交流的形式,呈现出对公司法变革与实践的多角度、多维度的思考与理解,以促进法律实务界对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凸显了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为全国律师办理公司法业务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此次论坛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了律师的规范职能和调整职能,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本次会议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通过论坛平台让多种见解、思维进行交流和碰撞达到共融,通过针对性的探讨扩展思维,发现未来需要补充完善的空间。会议的交流成果对指导各律师在法律实务中正确处理公司纠纷案件、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业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创新拓展了律师行业服务中心工作的时空范围,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大了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

(合照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