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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司法局 关于规范律师事务所开具各类证明的通知

日期:2018-12-05     阅读:13,125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减证便民”工作部署,凡未纳入东莞市司法局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各类证明一律不再出具,凡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各类证明,可通过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https://gd.12348.gov.cn/ ),自行查证或查询。网上办理流程:1.登录12348广东法网https://gd.12348.gov.cn/2.选择“法治地图”栏;3.选择法律服务机构(或法律服务人员);4.输入相关信息;5.点击“查询”;6.结果显示(基本信息、执业信息、处罚处分等)。

特此通知。

 

东莞市司法局     

                              2018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