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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讲座的通知

日期:2016-11-15     阅读:1,355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市律师协会交通法律专业委员会与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将联合举办一场关于新“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内容

  主    题:新《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主    人:孙岩,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

  主讲内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变化与异同。

  二、讲座时间

  签到时间: 20161119日(星期六)下午2:00-2:30

  讲座时间:20161119日(星期六)下午2:30-5:30

  三、讲座地点

  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学术报告厅。

  欢迎广大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和律师助理参加此次讲座。讲座前,请律师到签到处刷培训卡以确认课时(本次讲座计现场课时3学分)。未办培训卡的律师请带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核对身份并签名确认课时。讲座开始(2:30)后不得刷卡、签名,不确认培训课时。

  联 人:詹杰能(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纪律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80195502@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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