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我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在东莞市会展酒店如意厅成功举办《东莞市律师协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暨司法实践讲座。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执行会长叶乃锋、副会长周广荣、骆世明、梁智锐,秘书长陈玉伦,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忠谦、副主任王小莉、李立之,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会长陈国辉、副会长李非淆,东莞仲裁员以及我市执业律师200多人出席了活动。
活动由李立之副主任主持。签约仪式前,叶乃锋执行会长致辞,首先代表协会感谢各位领导、律师,感谢广州仲裁委员会及东莞分会、仲裁员朋友对东莞律师协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他指出,仲裁在国际商贸活动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仲裁业务是律师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也是仲裁发展的重要力量。东莞分会是东莞唯一一家仲裁机构,多年来与我会建立了友好关系,在各个领域进行交流合作,提高我市律师的办案水平。今天在这里隆重举行签约仪式,是立足现在,着眼未来。陈国辉会长也作了讲话,表示举行签约仪式是对多年合作的总结和肯定。签订协议对双方都是共赢。仲裁事业需要律师广泛推广,才能得到发展。随着国家提倡解决社会矛盾的多元化,仲裁已经广泛被接受和使用,今后律师参与仲裁的案件会更加多。他表示协议书中所承诺的条款一定会逐项落到实处。希望双方加强联系沟通,并不断开拓合作的空间,将律师和仲裁的合作关系开创新局面。
签约仪式上,叶乃锋执行会长与李非淆副会长分别代表东莞市律师协会、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签订《东莞市律师协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合作协议》,在合作范围、合作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