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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紧急通知

日期:2015-07-16     阅读:1,336次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召开全市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的通知》(东综办【2015】67号)(见附件),市综治办与市司法局决定于7月20日上午在市行政办事中心北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有关推进会,要求全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现将有关工作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1. 会议要求当天8:45前签到进场完毕,按时签到参会的负责人,由市律师协会计入现场培训课时3学分。
2 .因会议重要,请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务必按时参会。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的,须另外安排一名合伙人(合伙所)或管理人员(个人所)代为参加,并在签到时提交盖章的请假条以说明情况。无故缺席会议的,将严肃处理。
3. 参会人员在会议当天务必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座位安排表指示入座。
4. 各律师事务所尽快落实参会人员,于7月16日下午4: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 报至律师管理科。
律师管理科联系人:吴云峰,电话:22480211,邮箱: 349293335@qq.com
 
附件: 关于召开全市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东莞市司法局     
2015 年7月16日   

市司法局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