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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办理会见工作指引(十三)

日期:2022-05-21     阅读:16,957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东莞市看守所、东莞市第二看守所最新通知,即日起恢复律师视频会见工作,具体指引如下:

一、律师至少提前 2 天通过粤省事平台进行网上预约登记,在市看守所、市第二看守所关押的,统一在市第二看守所粤省事平台视频会见进行预约。

二、预约号每天共安排140个(根据情况适时调整),上午、下午各70个。分4个会见时段,每个时段为35个号,原则上每次会见时间不超过60分钟,会见时段分别为:900--10001030--11301500--16001630--1730

三、需要到市看守所会见的律师,预约成功后,市看守所将再次通过电话确认,律师需按市看守所电话确定的时间办理会见;需要到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的律师,预约成功后,市第二看守所对预约请求进行审核,若被羁押人员仍在过渡隔离中,市第二看守所将根据预约情况电话通知律师具体会见的时间,如律师没有接到电话通知可直接按照预约时间到市第二看守所对外服务大厅办理会见。

四、律师应提前30分钟到监所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超过会见时间不予办理,需重新预约。

五、现阶段,一名律师一个月内原则上只能申请2次会见同一名在押人员(监管机构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六、律师办理会见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佩戴 N95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二)经现场工作人员在粤省事平台查验,同时满足粤康码绿码、核酸检测“48 小时阴性、通信大数据行程卡“14 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区、县活动轨迹的暂不接待),并须填写《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

(三)经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消毒措施;

(四)使用个人手机扫描监所场所码登记备案。

七、523日至24日,市看守所和市第二看守所将安排办理法援、法律帮助案件的律师进行会见。上述案件以及收到开庭通知书的案件、处于一审上诉期的案件,律师可通过电话预约,凭相关文书到监所办理(因房间数量有限,约满即止)。

八、笔录、文书材料等需被羁押人员签字的,原则上准备电子文档交窗口工作人员在监区内部打印,被羁押人员签字后由监区内送出。自带的笔录、法律文书确需送进监区的,应当经过消杀处理,时间不少于60分钟。

九、咨询、预约电话

市看守所:0769-23021074;市第二看守所:0769-88983136、0769-88983116

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我会秘书处沟通反映。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8826383

                   

东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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