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2009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喜庆之年,也是我市应对金融危机、促进转型升级的关键一年,为表彰典型、弘扬先进,激发我市律师行业广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经律协党委研究决定,将举行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举行表彰大会,邀请相关领导参加,媒体作全程报道。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使活动开展得有特色、效果好。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重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支部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组织扶贫助学、热心公益活动,积极配合律协党委开展党建工作,认真完成律协党委交办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务实亲民、干净干事,积极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作风和群众评价好。特别是要把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表现突出的单位党组织纳入到评选对象中来。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①候选人应是市律协系统中共党员(指党组织关系在市律协的党员;或党组织关系不在市律协,但党员身份经市律协党委核实的党员),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分子。②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参加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关键时刻能够站得出、靠得住,在各方面都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恪尽职守为群众排忧解难,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特别要把在今年积极参与四川抗震救灾的优秀共产党员纳入评选对象中来。③候选人近年来没有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及被有效投诉的。④积极承办法援案件、热心公益事业、参政议政、理论调研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妥善地调解群体性敏感案件并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积极参加律协党组织、律协举办的各项活动。
二、评选方法
1、关于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各党支部各推荐5个先进党支部,可以推荐本党支部。
2、关于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各党支部按本支部党员总数的1/6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党员总数不满6人的党支部评选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
3、由市律协党委从各党支部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中研究决定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三、上报材料
1、先进党支部上报材料。如推荐本党支部的,要形成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并填写好推荐表(主要事迹项字数1000字左右);如推荐其他党支部的,只需提供推荐的党支部名称即可。
2、优秀共产党员上报材料。①推荐表一式两份(主要事迹项字数1000字左右);②候选人大一寸近期彩色标准照1张。
3、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这次的评选工作,认真组织党员开展评选,并于 2 月 8 日 前将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单(要进行有序排列)及材料报市律协党委办公室。
联 系 人:叶碧鸿(市律协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yebihong@dglawyer.cn
附件:1.东莞市律师行业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东莞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各党支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0 年 1 月 28 日
关于做好我市律师行业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