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简讯第八十三期

日期:2016-01-16     阅读:3,766次

       

总第八十三期
 

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编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内容概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满堂到我会调研地方立法促进工作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举行第四期青年律师培训班暨新执业律师宣誓活动
省律师协会党委调研组莅临我会调研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我会党委参加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暨“阳光雨”党员服务中心推广升级工作座谈会
我会党委参加东莞首届社会组织党建理论研讨会并作交流发言
我会举办 百名青年律师百场青少年法律服务 —— 法律知识进校园 活动
珠三角地区律师协会实习管理工作调研座谈会在莞召开
我会与市司法鉴定协会举行工作交流会
我会赴市政协交流座谈
我会到广州市律师协会学习交流
我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举行第三期律师事务所走访交流活动
【信息集览】三十一则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满堂到我会调研地方立法促进工作
 
11 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满堂率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建均到我会调研地方立法促进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 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周云,理事、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龙春华,律师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主任魏龙、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张念等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会上,李满堂副主任首先明确此行希望从律师角度对《东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草案)、《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听取修改意见和建议。张建均副主任还特别针对《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的体例征求意见和建议。与会律师纷纷出谋献策,陈锡康会长从法律服务的角度作了详细汇报,并对《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的体例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周云副会长对地方性立法和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进行了剖析,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龙春华、魏龙、张念律师也各自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了与会律师们的意见和建议后,李满堂副主任对律师在立法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明确表示,立法只有紧紧地和律师站在一起才能有效地体现为民立法。希望东莞律师继续为《东莞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办法》(草案)、《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
的第二稿把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希望东莞律师就《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是否适用于农村进行深入研究探讨。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举行第四期青年律师培训班暨新执业
律师宣誓活动
 
12 月26-27日,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举行第四期青年律师培训班暨新执业律师宣誓活动。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 记朱小平,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龙开族,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李爱东及240余名新执业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26 日下午4时,新执业律师在市司法局一楼大堂参加了隆重的宣誓仪式。宣誓仪式由朱小平副局长主持,陈锡康会长领誓。在龙开族科长、李爱东副会长的监誓下,240余名新执业律师身着律师袍,佩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徽,精神抖擞,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庄重 举起右手,面向国旗随领誓人庄严宣誓,并在誓词书上认真签署自己的姓名和宣誓日期。嘹亮而整齐的声音响彻了整个大堂,充分表达了他们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建设法治中国的崇高信仰和坚强决心。 仪式上,朱小平副局长对新律师的加入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执业宣誓既增强了新执业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也为新律师在日后的执业活动中树立良好的执业风尚奠定思想基础。希望新执业 律师们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强化诚信意识,加强道德修养,注重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切实履行承诺,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努 力成为重品行、有作为、勇担当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法治东莞建设贡献力量。
宣誓仪式前,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举行了第四期青年律师培训班开班典礼。李爱东副会长为开班典礼致辞,她表示欢迎新执业律师的加入,为律师行业增添新力量。希望新执业律师牢记誓词,提高自身素质,争做合格的律师,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我会纪律委员会委员骆涛律师为新执业律师带来培训班第一课“律师的执业纪律与执业风险”专题讲座。骆涛律师结合近年来律师行业违规违纪的案件,告诫新执业律师要有执业风险防范意识,引导新执业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
27 日的培训,邀请了广东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广东信德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晓军律师和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樟木头人民法庭副庭 长、审判员尤中琴作为授课老师 。刘晓军律师从执业律师的思维角 度分享了“律师的职业礼仪与形象塑造”,寄语青年律师注重律师职业礼仪,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提升竞争力。树立法律信仰,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传递律师的正能量。尤中琴副庭长从法官的思维角度分析了“律师如何更优质高效的代理民商事案件”,引导青年律师及时更新自己的法律法规库,提高防范执业风险意识。两位授课老师的授课内容很具实务代表性,生动形象,通俗易懂, 对青年律师今后的执业将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本次培训班在课程设置、师资力量、培训条件等各方面, 得到了广大青年律师的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青年律师希望市律协今后组织类似更多的课程培训。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也将积极总
结本次培训班的经验,进一步探索适应不同阶段青年律师成长的培养路径,提供更多专业性强、针对性强、实用性强的系统培训,助推东莞青年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省律师协会党委调研组莅临我会调研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12 月4日,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省律师协会党委委员陈建与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主任科员张爽代表省律师协会党委
莅临我会调研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 委书记朱小平,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秘书长陈玉伦,市律师协会会长、党委副书记陈锡康,党委委员骆世明 及律师党员代表等同志参加了调研座谈会。调研座谈会由朱小平书记主持。
座谈会上,陈玉伦副书记从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党建工作思路、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主要工作思路四个方面向调研组进行了综合汇报。陈锡康副书记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表明管理制度革新势在必行,应当在具体事件的执行中总结经验, 找准工作方向。与会律师党员紧紧围绕律师所在开展党建工作中遇 到的问题,对构建良好的律师行业氛围、建立激励机制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发展路径等问题进行激烈讨论,并提出创新建议。
陈建处长认真听取我会党委的工作汇报及与会律师党员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记录,逐一回应大家提出的问题。陈建处长高
度评价我市律师行业工作和党建工作,表示希望今后省、市级律协党组织进一步加强沟通与交流,真抓实干,逐步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难题,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我会值班理事与实习人员面谈调研座谈会首次召开
 
11 月23日下午,东莞市律师协会值班理事与实习人员面谈调研座谈会首次在市律师协会理事室召开。 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张社清、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主任吴健林、副秘书长刘丽芳等与我市近期领取实习证 的10 名实习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本次调研座谈会由刘丽芳副秘书长主持。张社清副会长通报值班理事与实习人员面谈工作的主要设想。他指出为了推动新执业律师和实习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专业自豪感建设,市律师协会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研究决定,推行东莞市律师协会理事与实习人员面谈制度、会领导与新执业律师面谈制度, 引导实习人员加强道德品行、职业素养方面的培养与考核,促进其全面发展,成为合格的律 师人才。秘书处会员部莫瑞仙介绍了实习的各主要环节、要求及规 范性文件依据。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畅所欲言, 围绕实习实务训练、实习考核、集中培训等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陈锡康会长从实习的目的是什么、实习过程中要做什么、实习过程中有哪些工作帮助实习更充实更有
效三个话题与在座实习人员 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吴健林主任针对实习人员的疑惑和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分享了自己的执业经验和感受,并对实习人员提出了找准定位、加强学习、注重实践等建议。
陈锡康会长作总结发言。他表示大力支持协会做好实习人员的指引功能,打造多名实习人员对多名指导律师交流平台、制定实习人员速查手册以及自发状态能力模型,包括执业概念、执业技能、执业经验和执业规划等。协会以后将推进实习人员的各项指引工作,以便实习人员更好地完成一个完整的实习过程。本次座谈会是市律
师协会首次与实习人员近距离、深入地进行交流互动,通过交流,更深入地掌握实习人员日常工作学习情况和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利于及时改进和完善实习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会党委参加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暨“阳光雨”党员服务
中心推广升级工作座谈会
 
12 月4日上午,市委组织部、市企业工作委员会、市社会组织 工作委员会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暨‘阳光雨’党员服务中心推广升级工作座谈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白涛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阳光雨”党员服务中心推广升级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
白部长指出,要通过进一步推广升级“阳光雨”党员服务中心,以中心的覆盖促进党员管理服务体系完善,以中心功能升级带动党组织整体功能强化,加快形成区域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体格局。并强调推广升级的重点是要确立区域化党建新理念,提升中心的政
治属性、先进属性和社会属性;拓展功能化活动新空间,打造党员 创新创业基地、强化训练基地和志愿服务基地;构建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创新资源项目定向对接运作模式、党务社工专业带动服务模式和公益团队组团参与共建模式。
市司法局副局长、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朱小平代表协会党委参加 会议,并根据会议安排代表市律师协会与市企业工作委员会签订了《进驻“阳光雨”党员服务中心对接服务合作协议》。
 
 
 
我会党委参加东莞首届社会组织党建理论研讨会并作交流发言
 
11 月26日,东莞首届社会组织党建理论研讨会在广东科技学院举办。市社会组织工委书记江祎霞出席会议,会议由市社会组织纪工委书记梁仲辉主持,并邀请了省委党校教研部张浩教授、华南理 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祝全永副教授参加会议。
会上,祝全永副教授作了题为“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专题报告,并与60多名参会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骨干展开热烈的研讨交流。江祎霞书记在会上 传达了全国、全省座谈会精神,她表示本届研讨会目的是以问题导向,找准社会组织党建的重点难点,集思广益,形成宝贵的理论成果,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理论指引。并强调各镇街、市直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 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我会党委副书记陈玉伦、理正明律师所党支部书记陈建彬和法制盛邦(东莞)律师所党支部书记黄笑岚代表协会党委参加会议。陈玉伦同志代表协会党委在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并作了“突出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全面助推社会组织党建水平提升”专题 发言,介绍市律师协会党委、市律师协会近年来围绕律师行业的实际和特点,积极引导本地律师发挥专业优势,从事大量公益公义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尤其在化解社会矛盾,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特殊的职能作用,通过律师党员的先进性来带动队伍的整体发展,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律师行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此发言材料还在研讨会上获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评为“东莞市2015‘社会组织党建理论研讨’主题征文活动”优 秀论文奖。
 
我会举办“百名青年律师百场青少年法律服务——法律知识进校园”
活动
 
11 月27日下午,市律师协会与市司法局长安分局在长安中学举 办了一场“百名青年律师百场青少年法律服务——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本次活动由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承办,长安镇团委、长安电视台、长安中学协办。
本次活动以“校园欺凌的危害”为主题,邀请了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副主任、东莞市启明律师事务所高剑锋律师作为主讲嘉宾。 高律师授课方式幽默风趣,长安中学近400名中学生反响热烈。互动环节,由我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朱继良律师主持,与学生一起讨论法律问题,现场气氛活跃。朱继良律师还代表市律师协会向长安中学捐赠了法律图书和文具用品一批。本次活动让学生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普法教育,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普法效果良好。
 
 
 
珠三角地区律师协会实习管理工作调研座谈会在莞召开
 
11 月27日,省律师协会在东莞召开“珠三角地区律师协会实习管理工作调研座谈会”。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 省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委员会副主任朱宝莲,珠三角地区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以及有关市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委员会负责人等29人出席座谈会。我会副会长张社清、副秘书长刘丽芳,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吴建武、何少红、秘书长河金英等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朱宝莲副主任主持。
会议先由朱宝莲副主任介绍本次调研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我会张社清副会长致辞,他首先感谢省律师协会组织珠三角相关地市律师协会分管实习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来东莞召开调研座会,给东莞一个学习的机会,希望各位同仁敞开心扉,围绕实习管理工作中实习人员执业能力构成、律师事务所如何有效履行实习管理工作、指导律师如何有效履行实施指导、实习人员如何有效完成实习工作、面试考核标准和集中培训大纲等六项专题内容畅所欲言,共同为省律协实习管理办法的修改建言献策。座谈会上,各市都对本地实习律师管理工作以及如何加强实习人员的管理,如何开展面试考核、考核评分等作经验介绍,对当前实习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惑提出各自的看法和建议以及对《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省律师协会陈锡康副会长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全省实习人员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实习考核工作中许多方面尤其是实习人员执业能力构成、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如何有效履行实习管理和指导、
实习人员如何有效完成实习工作、面试考核标准和集中培训大纲等六个专题内容的标准亟需建立和完善。通过本次调研座谈,了解到珠三角各市的做法和建议,及时摸清实习管理工作存在的各种问题,便于省市两级律师协会统筹安排进行调整,并在此基础上尽快完成省律师协会实习管理办法的修订,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标准发挥积
极的推动作用。
调研组一行还于  11 月26日下午观摩我会组织安排的第七十九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并对我会的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给予高度好评。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2人,12人考核合格。
 
我会与市司法鉴定协会举行工作交流会
 
11 月20日,市司法局副局长孔庆威,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科科长、市司法鉴定协会秘书长彭浩强率队一行8人到我会交流工作。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市律师协会交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熊智勇及部分委员共13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陈玉伦秘书长对孔庆威副局长亲自率队到我会交流工作表示感谢和欢迎,并表示,两个协会举行交流会可以加强双方 的联系和沟通是很有必要的。孔庆威副局长指出,律师协会和司法鉴定协会在业务上交集较多,各自的专业性较强,加强沟通和互动可以在工作上少走冤枉路,提高办事效率。双方就“交通事故案件”、“如何避免投诉”、“重新评定”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并表示日后继续加强联系,交流经验,增强双方的交流合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11 月24日,市司法局副局长孔庆威还率市司法鉴定协会一行到我会座谈交流建设工程方面的工作。我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任何斌、副主任王茂华等参加了座谈。双方就司法鉴定在律师执行实务时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我会赴市政协交流座谈
 
12 月25日,我会副会长蔡国民率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一行10 人到市政协就当前形势下律师应如何参政议政的议题开展座谈交流。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李炳球主任、卢学兵副主任、办公室彭剑山副主任、环境资源和法制委员会刘虹副主任等接待了我会到 访一行。
会上,刘虹副主任表示2015年市政协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十余条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意见,其中90%是来自律师的建议和意见。她充分肯定律师的参政议政水平与能力,并高度关注律师参政议政的渠 道。对于政协目前没有法律界别直接推荐律师担任政协委员的现状,她表示则可通过具有民主党派身份的律师提交提案,也可以律师协会名义向政协提交社情民意,以及与政协法制委员会联合调研完成调研课题等方式,都是律师们可参考的参政议政的渠道。蔡国民副会长表示,此次走访在引导律师参政议政方面得到极大启发,并表示会后将邀请政协相关领导走访律师协会,希望双方搭建长期交流的平台,以广泛激发律师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发挥律师特有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智慧,为依法治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会到广州市律师协会学习交流
 
11 月27日,我会副会长周云率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一行7人前赴广州市律师协会,与广州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进行了业务交流和研讨。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发展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志军和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程跃华等热情接待我会到访一行
在会上,王志军主任简要介绍广州市律师协会的组织机构概况, 程跃华主任 介绍了 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 运作制度和建章立制,我
会周云副会长简要介绍了我会的组织机构和概况。双方着重针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达成以下意见:一是《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名称改为《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条例》更为妥当,修改后语 言逻辑性会更强。二是就修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必要性达成了共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多处地方已经过时且与《侵权责任法》冲突,应当作出修改。三是应当统一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鉴定内容、鉴定规则、因果关系和过错参与度的认定上都没有什么区别,将医疗损害强行分成两种鉴定会造成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四是患方能够复印病历的范围应当包含所有病历资料,即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患方都可以复印。五是一致认为单纯以损害结果来认定医疗事故级别的做法不科学、不合理,应当结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程度、违法 程度来确定医疗事故的级别。双方还就广州市律师协会正在制定的《广州市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业务操作指引》进行了共同探讨。并一致表达加强联系和业务交流合作的愿望。
 
我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举行第三期律师事务所走访交流活动
 
12 月11日下午,我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第三期 律师事务所走访交流活动走进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并在该所 举行“律师事务所公司化管理”专题研讨会。我会理事、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主任肖响华率队一行30多人参加了活动,监事邝 子光应邀全程参与本次活动。
研讨会上,肖响华主任首先致辞,他以“光荣与梦想,我们在路上”为主题向大家介绍了我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定期开展走访交流活动的目的、意义、路径、做法和想法,讲述了开展这 项活动的心路历程,总结了前两期走访交流活动的亮点、痛点,表达了对持续开展这项活动的美好愿景。他表示,为搭建东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交流、学习、合作的平台,委员会将每年坚持“3+1”活动(即每年定期举办3次律师事务所走访交流活动,1次律师事务所管理沙龙活动)。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黄山律师就律师管理和团队建设进行了干货分享。他围绕律师所发展模式、知识管理、 利益分配机制、团队建设、薪酬体制、模拟法庭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既有深度,更有高度。他还重点介绍了该所的定位、模拟法庭、约法公众平台、大数据等创新做法,受到了与会律师的肯定和赞誉。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袁琦从“律师事务所需要积累、沉淀才能有核心竞争力,才能开拓市场和营造未来”对黄山律师分享的内容做了精彩点评。
在互动环节,与会律师紧紧围绕合伙人考核标准及利益分配、授薪律师考核标准、如何处理授薪律师自身业务、推行团队化或公司化律师所模式的艰辛、律师所利润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黄山律师根据本所发展的实际经验,结合国内较大型律师事务所及国外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模式,给予了大家很多 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会后,与会律师还参观了广东广悦鸿鼎律师事务所。
 
【信息集览】三十一则
 
11 月1日,我会组织应聘人员(市律师协会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副会长蔡国民、张社清,秘书长陈玉伦,理事李道君,副秘书长卢锦仪等作为面试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叶乃锋监督了整个面试过程。
 
11 月11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七十七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7人考核合格,3 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延长实习期三个月。
 
11 月12日,经研究,我会同意作为2016东莞经济年会的协办 单位。我会副会长张社清应邀参加2016东莞经济年会组委会举办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解读报告会暨2016东莞经济年会启动仪式”。
 
11 月13日,我会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举办一期主题为“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税务筹划”实务讲座,由上海宋海佳律师事务所 主任宋海佳律师主讲。本次讲座主题紧扣当下公司治理热点,内容详实且极富可操作性。现场座无虚席、互动充分,反响良好,起到较佳的培训效果。
 
11 月13-15日,省律师协会组队赴香港参加由香港律师会、澳 门律师公会、广东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香港律师会承办的第六届粤港澳律师运动会。我市约克律师事务所王魏律师代表广东队参加了香港滘西公众球场举行的粤港澳律师高尔夫球赛,广东队力压东道主香港队以四杆优势获得团体冠军,王魏律师获得个人总杆冠军。
 
11 月14日,我会会长陈锡康、秘书长陈玉伦应邀参加广州市律师协会与广州律师学院在广州举办的“新常态下法律服务创新论坛”。
 
11 月15日,我会监事会监事长叶乃锋率监事成员一行8人参加2015年全省律协监事工作会议暨律师行业监督理论研讨会。与会人员围绕“厘清监督边界,规范监事制度”主题踊跃发言,介绍了各 地的经验做法,同时就一些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11 月19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行政办事中心西楼 6 楼会议室召开《东莞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修订工作座谈会,
我会张社清副会长代表市司法局参加座谈会。
 
11 月19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七十八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10人考核合格。
 
11 月20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我市4A级以上的社会团体到珠海市优秀的社会组织参观考察。本次参观活动分别到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珠海市社会组织总会考察交流,参观活动中通过听取介绍、参观协会办公室、座谈交流等形式,与各行业协会就行业协会发展模式与未来趋势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与交流。我会副秘书长卢锦仪等2人参加此次参观交流活动。
 
11 月21日,我会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举办一期主题为“涉港澳台判决与执行的法律实务”讲座,由深圳大学副教授张淑钿担任主讲人,张教授围绕涉港澳台判决与执行的法律实务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并就涉港澳台案件相关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处理方式与在座律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11 月22日,我会邀请了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副会长李非淆 为我市律师作主题为“仲裁庭审技巧”实务讲座。李副会长结合自 己丰富的经验,理论结合实例与在场律师分享了律师参与仲裁庭审的点滴。生动的培训方式使在场律师听得聚精会神,并博得热烈的掌声。
 
11 月27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在市档案馆培训室举办2015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之社会组织档案管理系列培训班,我会秘书处派员参加本期培训班。
 
11 月27日,我会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梁杰文、路艳平,委员石岳等律师参加了由一、二、三期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主办的“‘一带一路’与中国企业‘走出去’法律研讨会”,了解当前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法律实务及“一带一路”的相关法律实务。
 
11 月28日上午,我会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举办“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诉讼难点”讲座。讲座由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罗海龙主持,邀请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总监、非车险理赔部总经理赵鹏,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东城法庭副庭长邹国雄担任主讲嘉宾。赵 鹏总监从《保险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保险合同形成、保险合同种类等方方面面,讲述了保险合同与普通经济合同的差别及特性;邹国雄副庭长则从保险人的提示与说明义务、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保险条款解释、近因原则的突破、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保险利益等六个方面深入剖析了保险案件诉讼中的难点问题。
 
12 月4-5日,我会副秘书长刘丽芳、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吴建武、秘书长河金英等一行4人到深圳市参加深圳市律师协会组织举办的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议团成员(考官)培训。
 
12 月5日,我会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举办一期主题为“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及团队建设”的实务讲座,本次讲座由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法律顾问、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魏济民律师主讲。魏济民律师分享了自己执业的体会与经历,以华瑞兴公司化制度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为视角,对法律服务产品的研发以及团队建设提出了独到的观点,毫无保留的介绍了华瑞兴律师所先进的管理制度和合伙人利益分配的“2033密码”,并总结了提成制律师所向公司化律师所转型的基本条件、难点及解决方法。本次讲座主题内容详实且极富可操作性,现场互动充分,反响良好,起到较佳的培训效果。
 
12 月8日,根据市司法局工作安排,我会应邀派员参加市检察院举办的“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检察开庭日”活动。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龙开族,我会副会长周云、监事长叶乃锋,省人大代表、众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周广荣,市人大代表、市法律援助处律师吴绮娜,市政协委员、砝码律师事务所律师韩远 颂,市政协委员、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魏龙以及闻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道君、今久律师事务所律师崔芸庆等参加了活动。
 
12 月10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八十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10人考核合格。
 
12 月11日,我会副会长张社清参加市委宣传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和市社科联在市会议大厦联合召开的“关于召开加强我市社会组织举办报告会和研讨会、论坛、讲座的管理工作会议”。
 
12 月15-16日,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在省委党校举办第二期党建通讯员培训班,我会党委办公室派员参加本期培训班。
 
12 月16-17日,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骆世明、理正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陈建彬、砝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刘文君参加省律 师协会党委组织的全省律师行业部分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12 月17日,我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蔡国民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与评估专家出席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的《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专家听证会。
 
12 月17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八十一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10人考核合格。
 
12 月18日,我会邀请东莞市德政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张力球作“律师事务所的纳税申报”专题讲座,共有150名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和律师参加。张所长主要围绕查帐征收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核定征收、纳税申报等逐一进行讲解。本次讲座针对性较强,参会人员均表示受益匪浅。
 
12 月20日,我会与省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联合举办一场 “资本市场的趋势和未来”的讲座,邀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广部副总监陈锋、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名誉会长李春洪担任主讲人。他们分别以“资本市场改革动态与深交所培育服务”、“资本市场的趋势和未来”为主题作了精彩的发言,并 与在场律师展开互动交流,现场气氛活跃。
 
12 月24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八十二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9人考核合格,1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延长实习期三个月。
 
12 月25日,韶关市司法局副局长林柱育、韶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肖永明率翁源县、南雄市、乐昌市、新丰县代表到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座谈交流。
 
12 月26日,我会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举办一期主题为“行政诉讼业务办案实务”讲座,并由全国律协行政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主任褚中喜担任主讲人。褚律师围绕主题,结合多个典型案例,详细分析了律师在处理行政诉讼业务案件的各个流程需注意的事项和律师在调查取证环节要注意的问题等。现场律师踊跃提问,积极互动交流,向褚律师提出了自己办理行政诉讼业务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分享办案心得。
 
12 月26-27日,我会副会长蔡国民应邀参加省律协地方律协建设工委会与江门律协在江门联合举办的“全省地方律师协会联席会 议”。会议内容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及有关调研成果,进一步完善省市律协合作交流机制。
 
       12 月29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八十三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9人考核合格,1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延长实习期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