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及省厅相关文件精神,东莞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于2021年7月开展自查核查“回头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自查自纠对象
全市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二、再次开展自查自纠聚焦的重点问题
对照专项治理两个重点十三个具体事项,特别是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恶意炒作案件、违法违规收费三个重点问题进行自查。
三、自查自纠措施
1.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律所党组织在“七一”签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律所和律师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
2. 开展谈话提醒。律所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对律师开展谈话提醒,深入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动员律师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政策。
3. 填写律师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律师事务所自查情况承诺书等。律所和律师对两个重点问题进行自查,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进行自查后认为不存在任何问题的,签署承诺书。
四、其他情况
1. 对于经谈话提醒、自查后仍未主动交代,后续被查实确有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2. 承诺书存入个人执业档案和诚信档案。
3. 附件1-3请于7月22日前提交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
附件:1. 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
2. 律师事务所自查情况承诺书
3. 自查核查“回头看”工作统计表
东莞市司法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