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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的通知

日期:2021-04-07     阅读:3,291次

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由于广东省党务系统已于202011月暂停使用,至今尚未恢复使用,为更好配合2020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经请示东莞市委组织部、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现将近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党组织关系需转入市律师行业党委的党员律师、党员实习人员。

二、适用时期

本次接转流程仅适用于律师年度考核期间(即202141开始至531日),年度考核结束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接转方法。

三、接转流程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

1.省内转入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

转出党组织上级党委开具纸质版的介绍信(务必先咨询党委能否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将介绍信、党员档案、党员身份证明、党组织关系接收函等一并交到党委办公室,党员档案经核查无误后方可接收;无党员档案的,不予以接收

2.由省外转入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

党员提供纸质介绍信(具有转出省外权限的党委开具)、党员档案、党组织关系接收函等到党委办公室办理转入手续,党员档案经核查无误后方可接收;无党员档案的,不予以接收


介绍信回执联由党委办公室一并传真或寄回原基层党组织。此外,省外转入的党员还需要填写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党委办邮箱(dglawyerdb@163.com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

1.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转出至省内

党员提供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离职相关证明、接收党委抬头、接收党支部名称,到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办理转出手续。(务必先咨询接收党委能否接收纸质版介绍信;不接收的,不予以办理转出)

2.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转出至省外

党员提供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离职相关证明、接收党委抬头、接收党支部名称,到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办理转出手续,最后告知接收党组织将介绍信回执联寄回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二楼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0769-22499829)。

四、涉及材料

1.介绍信(必须是由具有转出权限的党委开具,村委、社区开具的介绍信无效);

2.党员身份证明(省内转入必提供,由原组织上级党委盖章证明);

3.党组织关系接收函(省内外转入均需提供,由接收党支部盖章、书记签名;律所无党支部的,需联系相熟党支部挂靠);

4.党员档案(转入的党员均需提供党员档案已被检查);

5.党员信息采集表(省外转入必填,只需提交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1.在广东省内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或转出,务必先咨询原党组织上级党委是否同意开具/接收纸质版介绍信,如同意,则可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或转出,否则不予以办理;

2.需要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的,务必提供党员的党员档案,无党员档案的,不予以接收

需要开具调档函或借档函的,可关注“东莞党员律师之家”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上“微信办事”→“我要办事”→“借(调)档函”,根据页面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函件开好后党办将通过信息的形式通知过来领取。

联系人:孔佩欣、蔡苑虹,联系电话:22499829E-MAILdglawyerdb@163.com

 

附件:1.党组织关系接转流程

2.党员信息采集(省外转入必填)

3.党员身份证明

4.党组织关系接收函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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