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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东莞法律沙龙”活动举行,共话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日期:2016-09-24     阅读:1,302次

2016 9 10 日上午,由东莞市法学会、东莞市法官协会、东莞市检察官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东莞市博士创业促进会以及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联合主办的第三期 东莞法律沙龙 在东莞市司法局大会议室举行。现场邀请到了各个主办单位的多位东莞法律界的权威人物为大家引题发言,随后在自由提问环节还进行的激烈的 抢麦大战
根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邓志广同志的指示, 东莞法律沙龙 活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政法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大任务 的要求为核心,突出提升全社会法律信仰。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整体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准,以实现法治、追求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专家、立法工作者、法律顾问、公证员、仲裁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为主要成员和重要力量,通过举办法律沙龙研究讨论活动,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同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努力实现东莞法治建设朝着良性方向发展。在成功举办了两期之后,东莞 法律沙龙 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越来越高的关注度以及法律同仁的高度肯定,本期沙龙就吸引了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及有关法律职业助理人员等 300 多人参加,围绕法律各界一直以来都十分关注的 构建法律人良性互动关系,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的话题展开热烈交流。
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陈东超作为引题嘉宾以 守望法律,构建法官律师良性互动关系 为发言主题,并采用轻松幽默的方式为大家具体讲述了自己从业二十几年对两者关系的四点感受和见解。
随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向东则以一个检察官的身份给我们讲述了,在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中检察官的位置、态度以及目标。认为法庭上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应该是理性的,尤其是检察官与律师之间,要做到 对抗而不对立,交锋而不交恶 ,共同维护法律职业者的形象。
同样,市第二人民法院院长陈葵,结合实际工作经历和案例,用 8 个字简练地点出了 让法官尊重的好律师 ,分别是 —— 依法、专业、敬业、诚信,认为构建法律共同体的基础是在于 尊重法律、各尽其职、互相尊重
听完陈院长的发言,作为主持人的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骆世明作为一个律师,对陈院长的建议十分认同,并且表达律师们放弃周六休息时间来参加沙龙,就是为了不断学习,提高个人职业素养。
市律律师协会监事长叶乃锋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形式和内容两方面提出了几点思考,认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无需也不可能回避;目前存在的问题根本上是法律职业被动体制化的产物,需要构建职业和专业互信与合作的机制,充分体现法律人技术性和专业性,把尊重法律作为共同体建设的根本评判标准,共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市律协副会长张社清提出尊重法律是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不二法门,只有共同尊重法律,各自依法办案,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才能建立互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同时他指出,法院和检察院应做好依法办案的典范,律师则应尊重和体谅法院、检察院,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依法办案。
此外,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辉胜、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法律系系主任郑玉敏教授也从各自职业角色出发,提出了别具一格的观点。
随后的交流互动环节,便开始了 抢麦 大战,场下与会法官、检察官、学者和律师就自身的实际经历向台上的嘉宾提出了尖锐而富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即便主持人希望控制时间,多次缩短提问,但也抵挡不住东莞法律人的激情,更有出现场下理工学院刑法学博士邓斌副教授直接站起来替嘉宾抢答问题的热烈场景。由于场面的热情,两个小时的活动最后不得不延长半小时才得以结束。
据主办方称, 东莞法律沙龙 举办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拓展本地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交流范围,搭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之间面对面交流的平台,而这期沙龙恰恰就是针对这个话题,这样一针见血的话题实际并富有意义,让各方都清楚表达自己的立场和难处,也了解到对方的立场和难处,这对日后各方的工作,对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法律的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东莞法治社会有着良性的现实意义。现场响起的阵阵掌声引起共鸣与思考。
在去年 8 20-21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孟建柱同志在讲话中提出,律师要与公安司法人员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在今年 3 30 日召开的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孟建柱同志进一步强调,司法人员和律师不是 冤家 ,而是法治路上的同行。要在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构建起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
市律师协会将继续加强和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的交流沟通,推动本地法律职业共同体公开透明、良性互动的常态化交流平台的搭建和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