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服务资源组织管理工作,提高网络平台服务质量,东莞市司法局将通过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安排6名专职律师进驻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在线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服务期限
2025年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照常提供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事项
采取打包购买的方式,由同一家律师事务所集中安排6名专职律师进驻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及时有效承接本市群众在每天9:00-17:00时段内发起的线上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咨询服务需求。形式包括在线图文、留言、视频等。
1、耐心解答群众在网络平台咨询的法律问题,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法律问题;
2、解答群众申请司法行政业务过程中的疑问,并与司法行政相关工作进行无缝对接;
3、注重网络法律咨询服务的宣传作用,在答复问题时,同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能力;
4、注重网络法律咨询服务的引导作用,引导群众通过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有效疏导群众情绪。
三、服务费用
每名律师每天值班费用为人民币400元,由市司法局根据合同约定向所在律师事务所统一结算支付。
服务费用包含成交律师事务所应支付给派驻律师的工资(含加班工资)、其他福利待遇(五险一金等)、管理费、交通费、培训费、经济补偿、赔偿金、工伤或非工伤的补偿(赔偿)等所有律师事务所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费用。采购人无需再支付其他费用给成交律师事务所。
四、服务要求
(一)保障服务人数充足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人数要达到一定的规模(建议有30人以上),能充分保证每日至少安排6名专职律师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在线提供服务。
(二)保障服务及时有效
应保障驻网人员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保证每天9:00-17:00时段到岗到位,实时咨询30秒内接通率不低于95%。
(三)保障服务质量
1、提供服务时应及时登记台账,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录入的,事后应及时补录。台账信息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得伪造、变造;
2、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及岗位操作技能,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技能;
3、提供服务时应做到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及时响应,按时回复,限时办结。
(四)保障服务地点和硬件设备
1、服务地点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安排,承接视频咨询岗位应当按照省司法厅以及市司法局要求设置背景板,确保视频画面质量。
2、自行配备电脑等设备,具体要求为:CPU不低于Intel I5 四核八线程 (主频2.5GHz) ;内存不低于16GB LPDDR3;硬盘不低于480GB固态硬盘;显卡为独立显卡1G及以上;100Mbps 以太网卡;系统为windows7、10、11正版;具备消除噪音功能麦克风的连体耳机;笔记本内置高清摄像头、PC需要外置高清摄像头。
如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没有达到有关要求的,市司法局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值班人员要求
1、必须是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专职律师;
2、工作时段专职在线提供法律服务,不再办理所在律师事务所交办业务,并服从有关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管理制度和指标考核;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业评价较高、执业信誉较好,政治觉悟较高;
4、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行为。
六、报名资格要求
1、律师事务所必须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的法律服务供应商,且有专职律师30人以上;
2、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考核结果等次为合格;
3、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以及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七、报名提交的材料
提供以下资料(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的截图。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扫描件和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能够证明供应商综合实力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获得的荣誉、纳税凭证及财务报表等,原件备查。
4、拟安排驻网值班人员的简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获得的证书或荣誉等(若能提供相关证明,请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5、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计划、人员安排、服务实施等内容的服务方案。
6、服务承诺与保证。
八、资料提交的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根据要求准备报名材料,于2025年1月19日前提交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九、评定规则
根据各报名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材料,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人数、总体规模实力、工作情况、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拟安排驻网值班人员情况、获奖荣誉等几个方面综合评分,择优选定1家律师事务所。
十、联系方式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袁女士、陈女士;
电话:0769-22508522;
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市司法局。
东莞市司法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