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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第三期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推介会及莞港两地律师交流会的通知

日期:2024-05-09     阅读:2,463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有效促进港澳律师融入内地法律服务市场,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律师事务所引进高端和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省律师协会定于2024年5月下旬在东莞举办第三期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推介会暨内地法律实务交流对接会,征集我市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意向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推介会安排

(一)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14:30-18:00;

会议地点:东莞市会展国际大酒店四楼龙泉国际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会展北路1号)。

(二)参与推介的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2.政治立场坚定;

3.能为港澳律师执业提供良好的执业条件,在业务发展、规范管理、品牌建设、专业化团队化建设、服务质量等方面表现突出;

4.未参加过省律协线下推介会或未有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推介形式

以现场展位推介、线上视频及书面推介相结合的形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现场展位推介:在活动现场设置“一对一”区域,为大湾区内地九市每家参展律师事务所设置专门展位,与大湾区律师、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一对一洽谈。

2.线上视频及书面推介:省律协统一将律师事务所宣传视频和书面推介内容按市别上传至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网“大湾区执业律师”专栏。在推介会当天提供网站链接,由主持人介绍查阅形式。

(四)展位费用承担

本次活动将委托广告公司搭建、制作律师事务所展位,展位搭建、制作费用为1500元/家,由参与推介的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并直接向广告公司支付上述费用,广告公司将为参展律师事务所开具等额有效发票。

    二、交流会安排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8:30-10:00;

地点:东莞市会展国际大酒店三楼宏图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会展北路1号)。

(二)活动形式

以共进早茶形式(围餐)进行交流,休闲商务装出席。

(三)交流主题

莞港两地律师法律实务和业务合作交流、香港律师在东莞申请大湾区律师执业情况交流。

(四)参加名额

参加名额共80人,执业律师人数5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最多5名律师参加,执业律师人数在20人至50人的最多3名律师参加,执业律师人数20人以下的最多1名律师参加。

(五)活动费用承担

本次活动费为100元/人(含场地、早茶费),由参会人员(或所在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并通过酒店二维码缴费支付,缴费时须备注律师事务所、姓名,酒店将为参会人员开具等额有效发票。

三、报名程序及有关事项

请有意向参加此次推介会或交流会的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5月11日(星期9:00前,扫描通知下方对应的二维码填报有关信息。

我会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参与推介的律师事务所名单以及参加交流会的律师名单,并另行通知。

秘书处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882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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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