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根据省律师协会《关于2020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补充报名的通知》(粤律协〔2020〕51号)要求,现就集中培训补充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已办理实习证的实习人员。
2.已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并向市律协提交实习材料,但尚未办理实习证的实习人员(须领取实习证后方可安排培训)。
二、报名要求
1.本次补充报名的实习人员参训事宜由省律师协会统筹安排。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律师学院另行通知。
2.在今年1月已报名、省律协未安排培训的实习人员请勿重复报名。
3. 请其他符合条件、准备参加2020年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于2020年6月19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相关报名信息。
秘书处联系人:梁艳青,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IL:1213119376@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