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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查党员信息的通知

日期:2019-05-14     阅读:13,151次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师事务所:

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对去年各地汇总上报的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登记核查数据情况进行了反馈,指出各省(市、区)上报的数据与司法部掌握的数据有较大差距,数据不准确、不平衡、不规范等问题较突出。为进一步摸清全市律师行业党员底数,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着力实现律师执业申请、转所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同步,杜绝口袋党员游离在外,根据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2019年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工作要点》(粤律党〔20196号)《关于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登记核查的补充通知》(粤律党〔20198号)要求结合2018年度检查考核之实地检查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市律师行业党委决定开展党员信息核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1.在我市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党员律师(含兼职律师);

2.在我市律师事务实习的党员实习律师;

3.我市律师事务所建立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关系、具有党员身份的行政辅助人员。

以上人员名单可参考附件1

二、核查时间

20195月至630日。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对照附件1所涉及到支部、本律师事务所党员的空白项,将相关信息复制到附件2中补充完整,统一汇总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2.附件1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名称项为空白的党员,还需要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201915月份的党费缴纳记录扫描版或照片,证明材料需要盖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公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名称项已有名称的,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汇总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于2019620日前发送至党委办公室指定邮箱,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公章于2019630日前报送至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孔佩欣,联系电话:22499829,传真:22508201E-MAIL412579174@qq.com

附件:1.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员情况表

          2.党员情况汇总表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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