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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日期:2020-11-05     阅读:2,551次

各党支部:

根据工作部署,市律师行业党委计划开展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对象

各党支部2020111之前成立的党支部都要进行本年民主评议)。

二、 工作形式

本次民主评议工作采取支部会议形式进行。

三、 民主评议工作要求

1.会前要集中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

2.对照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

3.党员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其他事项

请各党支部于20201220日前把民主评议党员相关材料(附件123)WordPDF电子版报送至党委办公室指定邮箱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蔡苑虹,联系电话:22499829,E—MAILdglawyerdb@163.com

 

附件:1.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民主评议党员组织鉴定表(党员填写,支部盖章,上交党委办公室)

      2.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党组织满意度测评汇总表(党支部填写,上交党委办公室)

      3.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党员民主测评汇总表(党支部填写,上交党委办公室)

      4.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党员民主测评表(党员、群众填写,党支部留存)

      5.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基层党组织满意度测评表(党员、群众填写,党支部留存)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0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