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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研修班的通知

日期:2023-12-21     阅读:6,817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提升我省涉外律师普通法系法律思维和法律逻辑能力,加深对港澳法律制度的理解,省司法厅、省律协定于20241月上旬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研修班。现征集有意向参加研修班的律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广东财经大学

二、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2415日上午

培训时间:202415日至2024115日(共11天)

三、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报到地点:丽枫酒店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店(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内)

四、课程内容及授课老师安排

课程突出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特色,以普通法系法律思维和法律逻辑能力培养为重点,邀请内地或港澳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外国法律研究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具体课程安排及授课老师详见附件12

五、参训人员

主要面向符合一定条件的,与港澳律师界合作密切、交流广泛的,有意愿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市内执业律师。

(一)参训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执业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省内执业律师;

4.与港澳律师界合作密切、交流广泛,从事港澳法律服务业务的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能保障研修学习时间,积极参与研修活动,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及提前结束研修。

6.原则上未参加过2022年以来任一专题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系列研修班,但优秀学员除外。

(二)名额分配

全省共110名,其中我会名额为10名。

六、相关安排

(一)费用安排

本次培训费用由省财政经费、省律协和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每位参训律师需承担约1/3的培训费用,即2680元人民币/人,律师承担部分由参训律师直接支付至广东财经大学,并由广东财经大学出具发票。费用已含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

(二)食宿交通安排

1.用餐及住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

2.住宿安排为两人一间的标准间,如需单人住宿,在酒店房源允许情况下可补差价单住;

3.除集体参访安排外,其他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要求

1.培训期间需封闭管理,严格遵守学员手册、考勤制度等要求,如报名入选后退出或者培训中途退出,律师个人承担的费用将不予退回,且不能再被推荐参加2024年省律协举办的培训活动。

2.培训结束后由广东财经大学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出勤率低于75%的学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培训结束前,每位参训律师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和一张彩色个人照片,以上成果将用于宣传工作,供我省涉外律师参考。

4.参加培训的律师在培训结束后应承担一定量到各地及市律协授课、参与对外推广等工作,尽可能扩大普惠面。

(四)培训结业的学员可按程序申报加入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

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发动本所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并请有意向报名参加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研修班的律师于20231224日(星期日)前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我会将对照参训条件择优推荐,报省律协审核,最终入选名单以省律协通知为准。


秘书处联系人:袁慧欣,联系电话:28826383

附件:1.课程安排

2.师资介绍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3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