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市律师协会刚收到市法制局发来的“关于征求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送审稿)》意见的函”,按来函的要求,现征求你们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送审稿)》的意见。时间紧迫,请各单位迅速传达通知内容,如有修改意见请于明天(7月15日)下午3点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周钰良(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285820386@qq.com
附件:关于征求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送审稿)》意见的函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6年7月14日
关于征求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送审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