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铭记党史,讴歌党的丰功伟绩,传承党的红色基因,艺术再现我市律师爱党爱国、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我会拟举办献礼建党100周年书画摄影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党委、东莞市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东莞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
二、作品征集
(一)征集主题
围绕“展党史画卷,促科学发展”主题,展现中国共产党100年历史征程,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进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反映广大律师坚持跟党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进取的精神风貌。
(二)征集对象
全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实习人员。
(三)征集时间
5月15日前征集和报送作品,6月底前完成评选工作。
(四)作品类型
1.书法作品
字体及内容不限(不含硬笔),尺寸为三尺(约100厘米*50厘米)至六尺(约180厘米*97厘米)之间,竖幅。
2.绘画作品
素描画、色彩画、国画、油画、素描、篆刻等,作品尺寸不超过150厘米(高)*150厘米(宽),原则上为横式。
3.摄影作品
单幅作品或组照作品均可,制作成数码相片,大小为1MB至5MB,尺寸为500万像素至1200万像素,储存格式为JPG电子文件;数码相机或胶片相机,均须冲印20寸以上规格。
(五)作品要求
1.作品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紧扣主题。
2.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严禁高仿或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展出资格及所获奖项荣誉,作者自负法律后果。摄影作品不得利用电脑软件虚构画面。
三、作品评选与奖项设置
举办方将成立评选委员会,由评选委员会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四、投稿方式及其他事项
(一)主办方对投稿作品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原则上不退还。凡投稿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二)投稿者应填写附件1和附件2,对投稿作品进行说明。
(三)书法、绘画、摄影打印作品要在作品后面用铅笔写上律所和姓名,将实物提交或邮寄到我会秘书处,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信息部;
摄影作品电子版可以邮件形式提交,邮件标题请注明“献礼建党100周年主题文化作品+律所+姓名+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xxb@dgla.org.cn)。
秘书处联系人:陈惠贞,联系电话:22492342,传真:22508201,E-MAIL:xxb@dgla.org.cn。
附件:
1.献礼建党100周年主题书画摄影展作品登记表
2.献礼建党100周年主题书画摄影展作品汇总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