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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司法局)关于扎实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31     阅读:10,189次

各律师事务所:

329日,省厅召开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会议指出,第一阶段的学习教育工作要继续加温加力,时间延长一个星期,到410日完成。此阶段要确实抓好四个教育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律师职业道德培训和违法违规警示教育)的整体落实并取得实效。为此,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重点

结合律师工作实际,此次专项治理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开展:

(一)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

(二)违法违规执业。

二、专项治理阶段

专项治理工作为期8个月,从20212月底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学习教育(410日前完成)、自查核查(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9月底前完成)、总结提升(10月底前完成)四个阶段。

三、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实施事项(至410日)

(一)律师事务所

1.制定专项治理总体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具体措施及要求,“我为群众办实事”,时间安排,学习教育阶段方案、计划,学习资料等。

2.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轮训,组织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本所律师讲一次职业道德专题课,深入系统讲解《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文件,结合专项治理重点问题典型案例释明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

3.结合律师事务所具体实际,举办读书会、知识竞赛或征文等活动,组织律师深入交流学习心得和认识体会。

4.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1.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律师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要讲一次专题党课,党员律师要报告或分享一次学习体会。

2.开展政治规矩学习。在自学的基础上采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律师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全员参与。即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都要参与,律师行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律师、实习律师、辅助人员等都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台账齐全。律师事务所台账必须“五有”即有总体方案,有学习培训有关会议通知、会议纪要、会议签到表,有律所(含律所党组织)开展或参加司法局、市律协组织的学习培训班的情况统计表(统计表格式见附件一)、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统计表(附件二),有个人学习记录、学习培训心得体会等,有律所学习总结、活动图片、影像资料。

(三)保证效果。把党的领导贯穿学习教育各方面、全过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律师要在学习教育中走在前、做表率。每名律师集中学习培训不得少于10个小时,至少提交1篇学习心得。

(四)强化保障。律师事务所承担本所律师学习教育的直接责任,制定并执行学习方案、计划,强化工作保障。

(五)报送信息。及时梳理、归类本所好的做法、经验,形成信息(含图片)向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邮箱(xxb@dgla.org.cn)或党办邮箱(dglawyerdb@163.com)报送。每周三上午下班前及时汇总本所学习教育数据,在行政人员微信群小程序上填报。

根据工作安排, 4月上旬,市司法局将结合年度考核,联合市律师协会、律师行业党委,对全市296家律师事务所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律师事务所没有完成第一阶段任务的,要求限期整改,不安排进入第二阶段。


附件:

1. 开展或参加司法局、律协组织的学习培训班的情况统计表

2. 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统计表

3.学习资料

东莞市司法局

2021331

(联系人:市司法局:陈奕妍,22314562;市律师行业党办:蔡苑虹,22499829;市律协:刘洁莹, 2249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