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大力宣传本省涉外律师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促进本省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满足企业“走出去”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省律协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广东律师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经典案例,从中评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指导性的案例汇编成册。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征集广东省律师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经典案例的通知》(粤律协〔2018〕73号)的要求,请各单位把通知传达至本所律师,并组织律师积极撰写案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主题
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投资、并购、贸易、工程承包、知识产权等相关争议解决的实操案例,包括但不限于涉外诉讼、国际仲裁及国际商事调解等。
二、征稿要求
(一)作者须为本省执业律师;
(二)提交案例须为作者本人在最近3-5年承办或参与承办的典型案件,且由本人撰稿;
(三)可能侵害他人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商誉、知识产权或个人隐私等,由作者事先声明并负责处理;
(四)稿件分以下几部分:标题(含副标题)、案例要旨、案例简介、分析与应对、涉外律师发挥的巨大作用。其中,“分析与应对”部分应当包含法律服务过程、亮点评析,对客户的提示等内容(论文不受此限);
(五)提供作者简介(300字以内)及电子照片。简介格式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从事专业领域、社会职务、荣誉、业绩等;照片须为清晰白底的二寸执业头像照;
(六)字数:5000字左右。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把按照征稿要求,收集本所律师案例,并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案例稿件及简介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本会秘书处指定邮箱515240956@qq.com;
(二)案例稿件格式要求见附件。
秘书处联系人:袁淑仪,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IL:515240956@qq.com。
附件:案例格式要求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