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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会议的补充通知

日期:2017-06-21     阅读:1,591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做好会务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现就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上午9:30在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召开的全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会议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律师事务所请于6月22日(星期四)前将参会人员报名回执(见附件)的 电子版发送至dgsfjlgk@163.com。
二、负责人需要请假的,请于6月22日(星期四)前向“律管科证照审批”室提交书面请假条。请假条写明请假理由,指定其他合伙人(个人所指定所内其他律师)代为参会,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三、会议当天,请参会人员携带本人律师执业证参会,并按指定座位表就座。
四、本次会议主要通报违法违规情况,意义重大。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律管科将对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东莞市司法局律管科
2017年6月21日
附件
 
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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