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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谈股论金”系列之金融证券 律师特训营(第一期)的通知

日期:2024-05-08     阅读:3,495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推动金融证券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培养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相关领域的“高、精、专”律师人才,我会拟于2024年5月下旬举办“谈股论金”系列之金融证券律师特训营(第一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金融证券纠纷多元化解实务研讨与能力提升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东莞市律师协会

承办机构:东莞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商事仲裁与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东莞仲裁委员会、招商银行

三、培训时间

(一)报到时间:2024年5月24日12:00-14:30;

(二)培训时间:2024年5月24日—26日,本期特训营举办时间为三天两夜,封闭式管理培训。

四、培训形式及地点

培训形式:线下培训;

培训地点:惠州龙门南昆山悦园酒店(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沙迳高沙村悦园美墅酒店)。

五、课程内容及授课老师安排

课程聚焦金融证券纠纷多元化解实务,以金融证券案件的仲裁、诉讼、非诉等多元化争议解决为主题,邀请国内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具备金融证券类案件实务经验的前法官、资深仲裁员以及金融机构资深讲师进行讲授。教学方式采取重点课程讲授、案例分析与小组主题研讨和实务训练交流相结合方式(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六、参加人员

(一)参训名额

执业律师人数不足20人的律师事务所最多1名律师参训,执业律师人数在20人至40人的最多3名律师参训,执业律师人数40人以上的最多5名律师参训

    我会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参训的律师进行评选,择优确定80名学员参加本次特训营。入选学员因工作冲突或其他任何原因无法参加活动的,按排名依次通知人员递补。

    (二)报名条件

1.东莞市律师协会辖内注册会员;

2.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不存在尚未办结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案件;

3.政治素养过硬、对律师行业和律师事务所有奉献精神;

4.有志于从事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或商事仲裁业务,对该业务具有研究精神,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5.能够合理安排时间,自觉遵守特训营培训纪律,承诺培训期间不擅自外出或中途退训。

6.承诺在特训营结束后,按照特训营要求进行分享交流或按照要求交付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金融证券、资本市场或商事仲裁业务为主题的专业文章/案例分析/课堂笔记/其他专业成果。

七、报名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律师向所在律师事务所报名;

(二)律师事务所择优向市律师协会推荐,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18时

(三)市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推荐人员进行评选,择优确定参训学员名单。

八、其他安排 

(一)费用安排

本次培训费用由市律师协会和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每位参训律师需承担约1/3的培训费用,即900元人民币/人,律师承担部分由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直接支付至培训场地单位,并由培训场地单位出具发票,上述费用已含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

(二)食宿、交通安排

1.本次特训营的用餐及住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

2.住宿安排为两人一间的标准间,如需单人住宿,在酒店房源允许情况下可补差价单住;

3.除集体参访外,其他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要求

1.培训期间需封闭管理,严格遵守学员手册、考勤制度等要求,如报名入选后退出或者培训中途退出,律师个人承担的费用将不予退回,且两年内不能再被推荐参加后期金融证券律师特训营。

2.培训结束后将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出勤率低于75%的学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四)按照《东莞市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可根据结业证书培训时间认定培训学分,给予20个培训课时。

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做好报名推荐工作,于2024年5月1518时前将报名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的扫描版和电子文档,以“XX律师所+特训营报名”为主题发送至我会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指定邮箱:451998499@qq.com。

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联系人:莫绮莉,联系电话 :18998003338,邮箱:451998499@qq.com;秘书处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8826383

附件:1.课程安排

2.金融证券律师特训营(第一期)学员报名表

3.金融证券律师特训营(第一期)汇总表

4.讲师简介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4年5月8    


*附件列表(点击查看)
  • 附件1
  • 附件2
  • 附件3
  •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