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行业资讯 > 通知公告 > 其他

关于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的通知

日期:2016-01-11     阅读:1,333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措施,经市委批准,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决定于 1 14 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律师事务所派人参加。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6 1 14 (星期四)下午 3:00 ,时间半天,要求下午 2:45 前进场完毕。
(二)地点:市行政办事中心北楼一楼会议厅。
二、参会人员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三、会议议程        
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东来主持,共有七项议程:
(一)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波传达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及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
(二)市司法局局长郭瑞华讲话;
(三)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黄锡明讲话;
(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来向东讲话;
(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清讲话;
(六)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作表态发言;
 
(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志广讲话。
四、其他要求
(一)会议要求下午 2 45 前签到进场完毕,按时签到参会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市律师协会计入现场培训课时 3 学分。
(二)因会议重要,请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务必按时参会。确因有事不能参加的,应提前联系请假,并另外安排一名合伙人(合伙所)或管理人员(个人所)代为参加。无故缺席会议的,将严肃处理。
(三)参会人员在会议当天务必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签到,按座位安排指示入座,严格遵守会场秩序。
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联系人:陈腾飞、吴云峰,电话: 22480219
 
 
                                               东莞市司法局
                          2016111   
 


关于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