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现将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在律师队伍中组织开展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粤律党[2019] 3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际,现对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提出要求如下:
1.请各党支部及时督促指导本支部全体党员注册“学习强国”APP(含流动党员和行政人员中的党员),利用平台开展学习活动,并于3月18日前统计好本支部注册人数,将《已注册“学习强国”APP人员信息表》电子版报指定邮箱;
2.请各党支部通知本支部已注册的党员扫描下方二维码(①打开“学习强国”APP——②点击APP底端“消息”——③点击APP顶端的“+”——④点击“扫一扫”——⑤点击“加入该组织”即可),加入市律师行业党委学习组,便于管理和学时排名。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孔佩欣,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IL:412579174@qq.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