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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 培训班(第三期)的通知

日期:2023-03-21     阅读:8,275次


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关于全市律师行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要求,市律师行业党委分层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现将第三期培训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市律师行业2019年以来发展的中共党员。(含2022年新发展的中共预备党员。已参加过2022年新党员培训班的中共党员无须参加本次培训

2.未参加第一、第二期培训班的党组织书记。

二、培训时间

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

三、培训地点

东莞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东莞市连平村107国道南侧)。

、培训内容

1.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


2.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

五、培训要求

1.为保证培训活动顺利进行,请参训人员于3月24日前扫

描下方信息采集表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

2.本次培训是市律师行业党委年度重点工作,请大家做好参训时间安排,参训期间请佩戴党员徽章。

联系人:蔡苑虹、寇威;

联系电话:0769-22499829;

E-MAIL:dglawyerdb@163.com。

 

附件:信息采集表二维码、培训班微信群二维码

 

  (信息采集表二维码)      (培训班微信群二维码)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