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配合省厅打造科技信息网,方便在电子地图上全面、直观展示各律师事务所的地理坐标,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采集司法行政及法律服务相关机构办公地点坐标数据的通知》(粤司办﹝2016﹞212号)的要求,现请各律师事务所采集本所办公地点的坐标数据(采集方法详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办公地点坐标汇总表(详见附件1),并于6月20日前将办公地点坐标汇总表和办公点大门全景图片发送到dgsfjlgk@163.com。
2.坐标采集软件二维码下载与软件使用方法
东莞市司法局
2016年6月7日
(联系人:陈奕妍,电话:2248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