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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3-04     阅读:748次

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工作机制,提高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质量,推动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1231日(含当日)前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含单独设立、联合设立)应参加党建工作考核。其中202471日(含当日)后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参加考核,不评定等次。

二、考核内容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围绕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员管理等五个类别开展考核,考核结果分为较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考核内容参考《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核细则(2024年度)》(见附件)。

三、考核方法及步骤

)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自查自评(331完成)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对照《考核细则(2024年度)》开展自查自评,并2025331日前将自评结果PDF盖章扫描版报送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邮箱:dglawyerdb@163.com

)市律师行业党委开展考核(5月中旬完成)

结合工作实际,市律师行业党委采取实地考评、书面考评(线上考评)等多种形式,对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对拟评为“好”等次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市律师行业党委将进行现场核查。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二)持续跟踪问效。市律师行业党委对考核结果评定为等次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重点培养,注重提质增效,着力培树本地党建工作品牌所,打造党建工作亮点。对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为较好及以下等次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加强联系指导,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持续提升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质量。对考核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及时督促整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

(三)强化结果运用。市律师行业党委将总结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为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先进经验、优秀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联系人:蔡苑虹、胡嘉慧,联系电话22499829 E-MAILdglawyerdb@163.com

 

附件: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核细则(2024年度)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53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