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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简讯
东莞律师简讯第八十九期
日期:2016-10-05 阅读:10,6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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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八十九期
东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编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内容概要
●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全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
●市委政法委员会到我会交流座谈
●我会召开六届八次理事会会议
●我会首次举行值班理事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谈活动
●举办第三期“东莞法律沙龙”活动,共话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民法学泰斗梁慧星教授为东莞法律人解读《民法总则》草案
●我会联合四镇街举办“9·25律师宣传日”活动
●我市律师公证员应邀参加2016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合作论坛
●我会参加全省律师行业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会议
●李爱东副会长率队参加“弘扬法治共擎蓝天”2016年法律职业共同体系列活动
●我会参加“2016年广东律师行业法治宣传创新论坛暨《律师说》节目周年庆”活动
●我会赴深圳市律师协会交流学习
●河源市律师协会到我会交流座谈
●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中心来访
●广州市律师协会到我会交流工作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到我会调研
●我市15名律师获聘成为市第二人民法院第四届调解员
●我市1家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获司法部表彰
●我市律师积极参加2016东莞市司法局“奉法杯”书画摄影比赛活动获奖
【信息集览】十九则
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8月26日,省司法厅在我市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总结我省“十二五”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对“十三五”人民调解工作进行部署。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江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局政委陈建主持。全省21个地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基层处(科)负责人及部分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共120人参加会议。
我会会长陈锡康、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团长叶乃锋、副团长蒋四清、李道君、团员袁媛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蒋四清律师还现场为参观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员作参观解说.
现场会组织参观了东莞市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东莞市医疗争议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杨江华厅长高度评价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表示,在东莞市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就是要学习东莞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做法,加强与各地交流,并认为我市建立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做法,是不断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工作思路的良好体现。
受市委书记吕业升和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委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志广代表市委、市政府在会议上致辞,并向参会单位介绍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近几年来,我市通过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加强业务培训,引入专业调解力量,建立了多类型、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了覆盖面,基本形成了以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全市现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451个,人民调解员14063人。从2013年1月至今年7月,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50272件。
会上,七个单位分享交流了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经验。东莞市总工会介绍了在市、镇、村、企业四级设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工会律师团,发挥律师调解员在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优势的做法;广州市司法局介绍了与媒体联合创办电视调解委员会的探索与实践;珠海市司法局介绍了建立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举措;佛山市司法局介绍了开展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工作所取得的效果;茂名市司法局介绍了通过“以案定补”破解财力、队伍建设难题,推进基层人民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介绍了建立排查工作机制和调解网络排查的成果;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付敬省分享了自己担任村居律师的心得体会。会议还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杨江华厅长表示,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各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和队伍建设,
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要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信息化、品牌化工作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他希望各级司法部门要把人民调解放在促进法治广东建设、维护社会平安、回应群众期盼的新高度,克服短板,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升级。
全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
9月3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广东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承办、东莞市律师协会协办的全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会议在东莞召开。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吴青、副秘书长史璞松,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常务副院长马栩生教授,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主任黄建水,副主任姚忠平、方壮毅、骆世明、宁向东、陈达成、卢若飞及部分委员,各市律师协会分管律师维权工作的副会长、秘书处主管领导、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等共80人参加会议。省律师协会监事鲁东飚列席会议。
我会副会长周云、副秘书长刘丽芳,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李道君、副主任吴泷飞、秘书长龙双志等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分别由黄建水主任和骆世明副主任主持。
本次会议分为经验介绍、互动交流、总结讲话三个环节。
我会陈锡康会长在致欢迎辞时提出,执业权益得到合理的保障是律师依法有效履职的一个必要前提和重要基础,依法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保障律师依法、诚信、规范、尽责开展服务工作,应该是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工作最为核心的内容之一。律师协会既要引导会员认识到,我们要维护的应该是与律师依法正常开展执业工作有关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引导社会公众清楚,律师的职责使命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律师执业的合法权益实际是维护属于全体社会公众应有的权益,律师能够依法有效履职,全社会均将受惠。在新的社会发展阶段,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也应该转变,向制度维权、综合维权和发展维权这样的思路转变。即:制度维权,由个案维权向制度维权的工作思维的转变;综合维权,政策环境改进、社会氛围改良和自身建设强化三管齐下;发展维权,通过推动律师职能作用发挥和行业发展从根本上实现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
姚忠平副主任介绍了全省律师维权工作情况,包括全省律师执业环境和执业权益状况、个案维权工作概况、省律协维权工委会近几年的主要工作成效以及广东律师执业环境存在的有关问题。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市律协代表分别介绍了当地律师协会维权工作的亮点和难点,主要从加强与公检法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个案维权带动制度维权;通过党委支部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通过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的作用,在更高的层面保障律师的执业权益;建立全省律师维权联动机制等方面介绍了律师维权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我会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李道君以“做律师坚强后盾”为发言主题,代表我会作律师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经验分享。
在交流环节中,参会人员对部分市律师会见问题进行了问答,部分市律协还对律师维权工作方面成功的经验做法作了分享和交流。马栩生教授从理论层面对律师维权工作提出了独到见解,认为律师维权工作要看因地因人制宜,他还列举了全国律协在律师维权工作方面的做法,提出律师维权工作应该要有大局观,要处理好政治和法治之间的关系,要善用司法体制,善用媒体,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
在总结讲话环节中,史璞松副秘书长表示,十届省律协维权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和丰硕的成果,一是希望维权工委能巩固成果,
善始善终,让本届律协维权工作完美收官。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维权工委内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省律师维权联动机制。三是要重点
研究落实“两办《意见》”等中央系列文件精神,把律师维权工作纳入到推进依法治国的宏观背景之下,把握律师需求,回应律师关切,真正把律师协会建成“律师之家”。
吴青副会长在总结讲话中回顾总结本届省律协维权工作总体情况,并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制度维权、全省律师维权联动机制三大方面肯定了省律协维权工委会的工作成效。她指出,本次会议是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有关市律协分享律师维权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各市律协学习和借鉴,使各参会人员受益匪浅。律师维权工作任重道远,各地律协的“星星之火”已经让很多问题得到解决并取得了突破,她希望继续从事律师维权工作的同仁继续努力,为大家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会议最后,鲁东飚监事发表监督意见,认为本次会议组织工作得力、规格高、安排科学,内容聚焦精准,
成果丰硕,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效果。
市委政法委员会到我会交流座谈
9月9日,市委政法委员会法治监督室主任林浩泉到我会交流座谈。市律师协会理事、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崔芸庆,理事、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龙春华,秘书长陈玉伦、副秘书长刘丽芳,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函秋、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吴泷飞等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陈玉伦秘书长主持。
林浩泉主任首先对百忙中来参会的律师表示感谢,并表示主要来听取律师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工作模式、工作流程和管理方法等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律师踊跃发言,围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定位、功能、职责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当前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工作机制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各自发表了看法和意见。
我会召开六届八次理事会会议
8月31日,东莞市律师协会六届八次理事会会议在律协理事室召开。会议由陈锡康会长主持,23名理事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朱小平应邀出席会议,市律协监事长叶乃锋、副监事长张旭东、方民,市律协秘书长陈玉伦、副秘书长刘丽芳、卢锦仪等列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会今年1月至今的主要工作,听取了各副会长各自分管的委员会对于理事会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完善东莞市律师协会调解中心设立的审批手续;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行为规范(草案)》,同时授权秘书处对文稿的文字表述作调整和修改;审议通过了《关于值班理事与新执业律师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谈话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审议通过了谭福龙律师为律师参政议政促进委员会副主任。会议还对《东莞市律师协会讲课费标准》、《东莞市律师协会互助基金章程(草案)》以及购买办公楼评估研究工作统筹小组提交的四份材料:《市律协购买办公楼问卷调查结果的情况说明(向全市律师代表调查)》、《关于律协购买或租赁写字楼的可行性调研报告》、《关于自建办公大楼的可行性分析》和《市律协购买租赁厂房情况分析》等议题作充分讨论研究。
会前,陈锡康会长率理事会理事、监事会正副监事长参观市律协行业自律工作展示长廊和律师党建工作长廊,并介绍展板的相关内容。
会议表决事项结束后,叶乃锋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发表了监督意见。
我会首次举行值班理事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谈活动
9月6日上午,东莞市律师协会值班理事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谈活动首次在市律师协会理事工作室举行。市律师协会理事邹育兵、秘书长陈玉伦、副秘书长刘丽芳等与我市近期领取实习证的5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了面谈活动。
本次面谈活动由陈玉伦秘书长主持。陈玉伦秘书长介绍了值班理事与新执业律师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谈话工作的背景、初衷与目的。
根据活动议程安排,邹育兵理事率5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观市律师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展示长廊和律师党建工作长廊,并介绍我市律师行业基本情况、律师协会基本架构和职能。秘书处会员部副部长莫瑞仙介绍了实习的各主要环节、要求及规范性文件依据。会上,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围绕实习训练、考核、集中培训及有关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工作方面等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邹育兵理事、陈玉伦秘书长、刘丽芳副秘书长针对实习人员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最后,邹育兵理事结合自身近十七年的执业经历,与参加面谈的5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分享自己对律师行业的认知和执业感悟,并与他们共勉——“制定规划、深入学习,给自己加压”。
本次是值班理事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谈的首次谈话活动。根据六届三次理事会会议通过的《东莞市律师协会理事参与秘书处值
班工作制度》和六届八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值班理事与新执业律师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谈话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从今年9月1日开始,每周的星期二上午,值班理事履行理事职责,与新执业律师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谈话,强化东莞市律师协会的服务功能,帮助新会员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迅速建立对律师的执业工作、对律师行业以及对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的全面认知,加强本人的职业尊荣感以及行业的凝聚力。
9月13日、20日、27日,我会副会长张社清、理事陈德光、袁琦分别参加了我会第二、第三、第四次值班理事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谈活动。
举办第三期“东莞法律沙龙”活动,共话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9月10日上午,由东莞市法学会、东莞市法官协会、东莞市检察官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东莞市博士创业促进会以及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联合主办的第三期“东莞法律沙龙”在东
莞市司法局大会议室举行。现场邀请到了各个主办单位的多位东莞法律界的权威人物为大家引题发言,随后在自由提问环节还进行激烈的“抢麦大战”。
根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邓志广同志的指示, “东莞法律沙龙”活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政法工作维护社会大
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的要求为核心,突出提升全社会法律信仰。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整体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准,以实现法治、追求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专家、立法工作者、法律顾问、公证员、仲裁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为主要成员和重要力量,通过举办法律沙龙研究讨论活动,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同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努力实现东莞法治建设朝着良性方向发展。在成功举办了两期之后,东莞“法律沙龙”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越来越高的关注度以及法律同仁的高度肯定,本期沙龙就吸引了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及有关法律职业助理人员等300多人参加,围绕法律各界一直以来都十分关注的“构建法律人良性互动关系,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话题展开热烈交流。
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陈东超作为引题嘉宾以“守望法律,构建法官律师良性互动关系”为发言主题,并采用轻松幽
默的方式为大家具体讲述了自己从业二十几年对两者关系的四点感受和见解。
随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向东则以一个检察官的身份给我们讲述了,在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中检察官的位置、态度以及目标。认为法庭上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应该是理性的,尤其是检察官与律师之间,要做到“对抗而不对立,交锋而不交恶”,共同维护法律职
业者的形象。
同样,市第二人民法院院长陈葵,结合实际工作经历和案例,用8个字简练地点出了“让法官尊重的好律师”,分别是——依法、专业、敬业、诚信,认为构建法律共同体的基础是在于“尊重法律、各尽其职、互相尊重”。
听完陈院长的发言,作为主持人的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骆世明作为一个律师,对陈院长的建议十分认同,并且表达律师们放弃周六休息时间来参加沙龙,就是为了不断学习,提高个人职业素养。
市律律师协会监事长叶乃锋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形式和内容两方面提出了几点思考,认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无需也不可能回避;目前存在的问题根本上是法律职业被动体制化的产物,需要构建职业和专业互信与合作的机制,充分体现法律人技术性和专业性,把尊重法律作为共同体建设的根本评判标准,共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市律协副会长张社清提出尊重法律是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不二法门,只有共同尊重法律,各自依法办案,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才能建立互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同时他指出,法院和检察院应做好依法办案的典范,律师则应尊重和体谅法院、检察院,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依法办案。
此外,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辉胜、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工作学院法律系系主任郑玉敏教授也从各自职业角色出发,提出了别具一格的观点。
随后的交流互动环节,便开始了“抢麦”大战,场下与会法官、检察官、学者和律师就自身的实际经历向台上的嘉宾提出了尖锐而富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即便主持人希望控制时间,多次缩短提问,但也抵挡不住东莞法律人的激情,更有出现场下理工学院刑法学博士邓斌副教授直接站起来替嘉宾抢答问题的热烈场景。由于场面的热情,两个小时的活动最后不得不延长半小时才得以结束。
据主办方称,“东莞法律沙龙”举办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拓展本地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交流范围,搭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之间面对面交流的平台,而这期沙龙恰恰就是针对这个话题,这样一针见血的话题实际并富有意义,让各方都清楚表达自己的立场和难处,也了解到对方的立场和难处,这对日后各方的工作,对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法律的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东莞法治社会有着良性的现实意义。现场响起的阵阵掌声引起共鸣与思考。
在去年8月20-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孟建柱同志在讲话中提出,律师要与公安司法人员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在今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孟建柱同志进一步强调,司法人员和律师不是“冤家”,而是法治路上的同行。要在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构建起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
市律师协会将继续加强和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的交流沟通,推动本地法律职业共同体公开透明、良性互动的常态化交流平台的搭建和持续优化。
民法学泰斗梁慧星教授为东莞法律人解读《民法总则》草案
9月28日下午,由东莞市法学会、东莞市法官协会、东莞市检察官协会、东莞市律师协会、东莞市博士创业促进会、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学院等单位联合主办,东莞市律师协会、中国广州仲裁委东莞分会、东莞市博士创业促进会、东莞理工学院法律与社会
学院共同承办的第四期“东莞法律沙龙”活动在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学术报告厅顺利举办。
东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锡明等领导同志以及来自东莞市内外的近400名法律工作者参加了本次沙龙活动。
我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蔡国民、周云、李爱东,副监事长方民及我市250多名律师全程参与了本次研讨。
本次沙龙特别邀请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梁慧星教授担任引题嘉宾,并作了“民法总论草案的若干问题”主题发言。
在互动环节前,梁慧星教授首先向与会者介绍了《民法总则》草案的背景。梁慧星教授介绍,中共中央2014年召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其中明文提到“编纂民法典”这五个字,因此,立法机关便决定启动民法典的编纂。学者们提出了两个方案,一个方案叫“三步走”,另一个方案叫“两步走”。其中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孙宪忠教授提出了“两步走”的方案,即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经过反复的斟酌,最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决定民法典编纂采用“两步走”的方案,并成立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5家单位参加的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并组织了工作专班开展民法典编纂工作,并在2016年6月形成了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按计划预计将在明年3月审议通过。
随后,梁慧星教授还依据自己独到的见解详细分析了《民法总则》草案对《民法通则》的重要改动、创新、各种关系的调整。他表示,以草案第二条为例,草案基本上与《民法通则》第二条差不多,但在这个基础上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位置倒过来,这体现了《民法总则》草案对婚姻、家庭关系等人身关系的重视,这个先后顺序的调整也有可能影响到未来民法典的编纂顺序。此后,梁慧星教授在发言中还深入解读了草案中关于公序良俗原则、保护胎儿利益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标准的调整、法人的分类、诉讼时效等条款的新变化。梁慧星教授对《民法总则》草案的解读深入浅出,脉络清晰,赢得了现场300多位听众阵阵掌声。
在提问环节,与会者分别就《民法总则》草案争议比较大的法律行为、劳务合同、胎儿保护等方面进行踊跃提问,互动场面十分
热烈。
截止目前,在成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东莞法律沙龙”就已经成功举办了四期,每一期沙龙的主题都能精准抓住法律人的敏感神经,包括梁慧星教授在内多位引题嘉宾的法律大咖的精彩发言都让参与沙龙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们“满载而归”。
我会联合四镇街举办“9·25律师宣传日”活动
今年9月25日是我国第十三个律师宣传日,同时,今年也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施行第19周年。根据省律师协会2016年“9·25律师宣传日”活动要求,我会与石排、石碣、莞城、长安四个镇街司法分局联合举办了四场法律宣传活动。具体活动由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和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分别与石排、石碣、莞城、长安四个镇街的司法分局共同承办。
9月23日,市律师协会与石碣镇司法分局在镇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多功能室举办《广东省实施<人民调解法>办法》培训讲座暨9·25律师宣传日活动。活动邀请我会宣传委员会副主任叶小玉律师为全镇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作关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培训专题讲座,提高市民对调解工作的认识。讲座结束后,还在石碣镇文化广场举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普法宣传活动,为市民解答法律咨询,派发法制宣传资料等,获得市民的一致好评。
当天晚上,市律师协会与石排镇司法分局在石排镇城市广场举办石排镇“9·25律师宣传日”暨人民调解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1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参加了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内容,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让更多市民认识身边的法律顾问,用好身边的法律顾问,共建法治和谐石排。活动现场,市民可以现场申请法律援助、免费解答法律咨询,还通过海报、展板、公益广告、宣传口号,派发《石排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宣传手册》、《聘请律师指南》、《法律顾问便民卡》等宣传资料向市民进行普法。同时,活动现场还设有奖问答、趣味游戏等环节,吸引了众多市民的踊跃参与,增添宣传效果。
9月25日,市律师协会与莞城司法分局在莞城东门广场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十九周年暨“9·25律师宣传日”活动,组织20多名律师在活动现场为前来咨询的市民释法解疑。现场派发宣传资料,向市民普及法律常识及防范知识,提高市民法律意识。
当日,市律师协会还与长安镇司法分局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在长安镇长青街“周六普法街”举行9·25律师宣传日暨人民调
解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以“保护法律正义、保障公民权利”为主题,通过免费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派发宣传资料等,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市民循法律途径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取得良好的效果。
东莞日报、南方网、东莞阳光网等媒体对我会举办的宣传活动进行采访报道,及时向社会各界宣传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服务,践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市律师公证员应邀参加2016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合作论坛
9月26日至27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联合主办,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香港中国企业协会、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广东省公证协会、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有限公司、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以及珠海仲裁委员会等单位支持、广东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以及香港律师会“一带一路”委员会协办的“推动‘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加强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合作
论坛”在广州东方宾馆举行。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广东省公证协会会长梁震,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法律部副部长余学杰,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党组成员刘敏,广东省国资委副主任黄敦新,广东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叶维园,广东省自贸办副主任马行裕,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副处长冯亮,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执行会长林迪夫,香港律政司高级助理法律政策专员李天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香港律师会副会长彭韵僖,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有限公司主席顾增海,澳门律师公会秘书长石立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忠谦,珠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珠海国际仲裁院院长吴学艇,中山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张亮等领导嘉宾出席了论坛。
来自粤港澳三地的律师、仲裁员、公证员、中国委托公证人代表、香港中国企业和内地国企法务代表、专业服务机构代表、媒体代表以及南沙、前海、横琴自贸办和管委会、珠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领导、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会长等250余人参加论坛。
市司法局朱小平副局长代表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理事、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龙春华,市律师协会理事、市律协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刘蓉芳,市律师协会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谢娟,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侯斯敏代表市律协参会。
我会会长陈锡康作为省律协分管港澳台与外事工作的副会长,我市公证协会会长陈胜民作为省公证协会对外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我市律师赵瑾作为省律协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一并参加了本次论坛。
在开幕式上,梁震副厅长、刘敏副庭长、朱征夫副会长、余学杰副部长、欧永良会长、谭允芝主席、彭韵僖副会长、石立炘秘书长分别作了致词。致辞嘉宾均表达了加强粤港澳法律服务业之间合
作,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更好服务国家“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的意愿。
嘉宾致辞完毕后,广东省律师协会并与香港大律师公会首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广东省内六家律师事务所分别聘请1名香港大律师担任顾问,双方将在定期互动交流、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建立定期专业交流机制、建立互派学习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等方面、提供香港法咨询等服务方面进行紧密合作,两份协议的签订开创了广东律师行业与香港大律师合作的新局面,也是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重要实施成果。
我市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聘请香港大律师担任顾问的六家广东律师事务所之一。经广东省律师协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的推荐,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聘请香港乌佩贞大律师为顾问。该所合伙人赵瑾与乌佩贞大律师在全体参会代表的见证下,签署了顾问聘请协议。
开幕式上粤港澳三地律师协会会长还为论坛主题论文获奖代表进行颁奖。我市赵瑾律师撰写的《政策优化助力“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国策实施-关于港澳和外事工作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之浅见》一文获本次论坛主题论文评选活动二等奖。
主旨演讲及政策解读环节,冯亮副处长、梁震副厅长、马行裕副主任、林迪夫会长、南沙自贸办周海副主任、前海管理局孙海伟局长助理、横琴新区自贸办刘荣礼副调研员分别对《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背景、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合作情况和发展思路、粤港澳合作情况和对促进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合作的思考以及南沙、前海、横琴自贸区发展情况作了主旨演讲和解读,最后张
亮教授讲解了“自由贸易区和伙伴关系等国际合作模式及高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通过此环节,参会代表对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业合作情况、服务开放政策的背景、自贸区发展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分论坛对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合作议题展开充分讨论起到良好的铺垫作用。
本次论坛设律师服务和公证仲裁两个分论坛,分别由广东省律师协会陈锡康副会长、广东省公证协会谭祥平副会长主持。
在律师分论坛上,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企协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杜春先生首先为分论坛作了题为《不断深化创新,推进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共赢》的引题发言。杜春总经理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直接参与了合伙联营所等推进粤港澳律师业深度融合的重大政策措施的设计和厘定,到任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后,积极发挥桥梁作用,向国家主管部门反映粤港澳三地业界的诉求,不断推动三地法律服务业交流合作工作的深化。
其后,围绕“如何建立华语律师联盟等合作平台”、“推进粤港澳律师业深度合作”、“推动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建设”三大议题,香港大律师公会中国业务发展常委会主席王鸣峰资深大律师、香港大律师公会大中华事务常委会主席麦业成大律师、香港律师会前会长林新强律师、香港律师会“一带一路”委员会主席简家葱、澳门律师公会律师业高等委员会委员李焕江、苏兆基以及广东省律师协会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贾红卫、广州市律师协会“一带一路”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林翠珠、合伙联营所代表卢乐翘、钟瑜以及王寿群等粤港澳三地律师代表分别作主题发言,粤海集团法务总监肖昭义、广东省航运集团副总经理丁予君、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法务经理万磊结合所在企业情况,介绍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法律服务需求。广东省律师协会吴友明副会长、香港大律师公会大律师资格考核常委会主席廖建华、香港律师会“一带一路”委员会主席简家聪、澳门律师公会律师业高等委员会委员李焕江作了总结发言。
在公证仲裁分论坛上,香港律师会前会长王桂埙介绍“仲裁委服务自贸区建设情况以及解决跨境投资贸易冲突等专业问题”,刘晓春院长就“自贸区与国际仲裁创新”作了演讲,陈忠谦主任作了“创新仲裁三大庭审模式,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主题发言,吴学艇副主任介绍“珠海国际仲裁院服务自贸区建设的改革创新”情况;顾增海主席介绍了香港公证法律服务情况,广东省公证协会公证理论研究委员会邝志强主任、经济金融公证业务指导委员会富建明主任、对外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陈胜民主任围绕广东公证服务“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的构想、服务方式创新与发展、深化粤港公证行业交流与合作作了主题发言。最后,谭祥平副会长作了总结发言。两个分论坛议题紧扣论坛主题,内容丰富而具有启发,通过深入互动讨论,与会者对加强三地合作、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达成共鸣。
论坛各项研讨议程完成后,大会举行了简洁的闭幕仪式。闭幕式由我会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锡康主持。
在闭幕式上,本次论坛的四家主办单位代表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资深大律师、香港律师会理事及前会长王桂埙律师、澳门律师公会理事李金月大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律师分别致了闭幕词。
梁震副厅长作了总结讲话,他充分肯定论坛的成果,认为本次论坛议题丰富、内容充实,达成许多重要共识。梁震副厅长在讲话中重点谈了三点意见:一是积极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业深入交流。粤港澳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要抓住“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战略 给法律服务业带来的大好机遇,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创新交流形式,根据会员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交流活动,并注重共同推介三地的跨境法律服务。二是积极开展粤港澳法律服务业实质性合作。三地法律服务行业要用足、用好开放政策,通过合伙联营、互聘顾问、组建自贸区专家顾问团、创新仲裁合作方式、邀请港澳律师、专业领域人士成为我省仲裁员等方式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业的实质性合作。三是积极开展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工作。希望三地法律服务业的行业协会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规划,着力培养一支熟悉国内国际相关业务规则,具有全球视野、跨不同法域的复合型、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共同打造一批实力强、业务水平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服务机构。
本次论坛是粤港澳律师、仲裁、公证法律服务行业首次联合举办的专业论坛,议题丰富,紧扣深化合作、服务“一带一路”“自
贸区”发展主题,展开主旨演讲、政策解读、主题发言、交流互动、总结点评等环节,通过共同探讨,对粤港澳律师协会合作搭建国际律师合作平台有了进一步共识,对深化、创新三地法律服务业合作方式,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有了更深刻的启发。论坛上,香港大律师公会与广东省律师协会首次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六家广东省内律师事务所共聘请六名香港大律师担任顾问,也是合作模式的突破,论坛还为参会者提供文件政策汇编、论文集、政策解读数据,达到增进相互了解、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有利于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业资源整合、服务政策优化、合作方式创新、国际竞争力提高,促进三地法律服务业发展,更好服务“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东莞市是我国传统对外加工贸易的制造业重镇,今年5月,国家又把东莞纳入全国12个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地区,成为广东省唯一入围的城市。对外经济交流非常频繁,香港是海外投资进入东莞以及东莞海外投资的最主要中转地和桥头堡,涉港法律服务的潜在需求非常大。
根据东莞市委市政府“大调研”的整体工作部署,市律协在上个月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方面的摸底调研,盘点我市涉外律师服务的“家底”、对照标杆查摆问题、发现差距并以此为基础积极研究制定推动我市涉外法律服务上台阶的工作规划和计划。
本次论坛推动的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业常态化的合作交流平台的搭建以及聘请香港大律师担任我市律师事务所的香港法律顾问,定将有助于加强东莞律师业与香港法律服务界的深度交流合作,有助于我市律师更好地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深化以及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等大局工作。
我会参加全省律师行业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会议
9月2日至3日,省律师协会在中山市召开全省律师行业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会议。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波、省律师协会协会监事周兵、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邓捷、省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主任卢坚、副主任封谟喜以及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各市律师协会分管规章制度工作的副会长、规章制度委员会主任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会议。
我会副会长张社清、副秘书长卢锦仪,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张念、副主任曾捷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封谟喜副主任主持。会上,中山市律师协会会长廖祥平代表中山市致欢迎辞,并简要介绍了中山市律师协会在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一些做法和成效。卢坚主任介绍了省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工作情况以及关于省律师协会制定或修改规则的操作流程等。
按照会议安排,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市律师协会代表分别从组织架构、立法技巧等方面介绍本市规章制度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我会张社清副会长就我市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作了主题发言,并表示做好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必须注重调研活动。随后,省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委员周磊律师从立法技术层面就律师行业规章制度工作对参会律师进行专题培训。交流互动环节,参会律师畅所欲言,就如何做好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王波副会长作总结发言,他在肯定各地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同时,对各地市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应。省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将认真研究参会律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协助解决相关问题。他还就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继续坚持“专注、公正、规范”的发展理念,二是省、市律师协会多交流沟通,互相学习借鉴;三是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最后,周兵监事发表监督意见,他认为本次会议组织工作得力、规格高,会议材料厚实、内容丰富,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达到预期效果。
李爱东副会长率队参加“弘扬法治 共擎蓝天”2016年法律职业共同体系列活动
9月10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与惠州市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在惠州联合举办“弘扬法治共擎蓝天”2016年法律职业共同体系列活动。广东省司法厅、省警察协会、省检察官协会、省法官协会等共10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我会会副会长李爱东、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欧宁馨等一行5人参加了活动。
上午,与会代表赴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水北新村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现场调研活动,参观了江北水北新村法制长廊、法制宣传栏,后开展主题座谈会,由水北新村领导介绍律师服务及广东省“2+1”法制副主任工作情况,惠州市十佳法制副主任代表现场进行交流与互动,同时开展了“2016律师宣传日”法律义务咨询公益活动,向村民派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村民开展“一对一”法律咨询活动。
下午,2016年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研讨会在热烈的氛围中拉开帷幕,与会代表围绕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之现实障碍及突破路径、司法改革中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庭前会议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的启动疑难、形式诉讼质量倒逼机制研究等主题进行了研讨,并现场为本次研讨会优秀论文作者进行颁奖。我市李爱东等8名律师分别荣获“弘扬法治 共擎蓝天”2016年法律职业共同体研讨会论文征集活动一等奖、三等奖、优秀论文奖等多个奖项。
我会参加“2016年广东律师行业法治宣传创新论坛暨《律师说》节目周年庆”活动
9月19日至20日,广东省律师协会与广东广播电视台在广州联合举办“2016年广东律师行业法治宣传创新论坛暨《律师说》节目周年庆”活动。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震,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总经理、广东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曾国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肖胜方、秘书长叶港,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总监陈健、副总监王东辉,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调研员王兵等领导出席了活动。新华社广东分社时政新闻部主任毛一竹,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综合部副主任权勇,法制日报广东分社社长邓新建,中新社广东分社社长张见悦等18家媒体代表及各地市律师协会分管宣传工作的会领导、法治宣传高级研修班部分学员共1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我会副会长周云,理事、宣传委员会主任姬明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小渊等参加了活动。
会上,省律师协会对2013年以来的法治宣传工作作了总结,并现场播放成果片《踏歌而行——十届广东律协法治宣传工作成果》。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河源等市律师协会对过去几年的宣传工作成果以vcr、ppt等形式作了展示。同时,邀请了《法律讲堂》栏目、《法制日报》、《信息时报》、《方圆律政》、南方网、广州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代表作律师行业法治宣传成果展示交流。周云副会长就我会2013—2016年法治宣传成果作了主题汇报,得到省律师协会及兄弟地市律师协会的高度赞誉,充分肯定了东莞市律师协会宣传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及创新。
活动现场分别以“新媒体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宣传中律师和媒体的担当”为主题进行了两轮交锋。参与交锋环节的律师、传统媒体、自媒体代表都纷纷表达自己的观点。我市王小渊律师参加了交锋活动。随后,与会律师与媒体签署了《律师-媒体法治宣传共识备忘录》。这是广东律师行业首次与媒体签署共识备忘录,广东律师与媒体在推进法治进程中,巩固行业共识,拓展宣传渠道,不断创新合作方法。
王东辉副总监代表广东广播电视台讲话。他谈到,律师、媒体是法治进步和文明的标志性行业,对推动法治建设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本次活动为更好地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法治宣传创新提供了平台。
欧永良会长认为,本次活动展示了律师的良好形象,促进了法治宣传工作,传播了法治精神。他希望,藉与媒体签署《律师-媒体
法治宣传共识备忘录》的契机,把法治宣传工作推向新的高潮。
梁震副厅长对本次活动和十届省律师协会宣传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对律师行业宣传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律师宣传工作要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律师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宣传工作要引导正能量,要注重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舆论效果的统一;二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切实组织好广大律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律师要接地气、要以案释法,充分利用新媒体、自媒体方式推动法治宣传;三是找准律师宣传工作的重点领域,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大力宣传律师中的好典型,树立律师形象,宣传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做实已有的宣传平台,创新与媒体深度合作的新模式。
广东广播电视台《律师说》节目一周年庆正式启动。周年庆以《律师说》节目年度回顾片拉开序幕,并对43名领导嘉宾、律师、媒体授予了“节目顾问”、“出镜律师”、“自媒体联盟”、“媒体联盟”等称号。
活动以辩论的形式开展了一场“律媒论坛”。邀请了律师、媒体、高校法学院学生通过不同的视角对“对待电信诈骗更应该以法强制还是以德唤醒”和“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重要还是家庭教育重要”两个话题进行了两轮辩论。法制日报广东分社社长邓新建,著名时事评论员司马春秋,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宋儒亮,《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郭丽等对辩论进行了点评。
肖胜方副会长在周年庆讲话中指出,在自媒体时代,如何创新宣传手法、如何让老百姓更喜欢法治宣传类电视节目等,都对律师行业和传统媒体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通过本次法治宣传创新论坛,可让律师对法治宣传情况更为了解,同时也可以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与各大主流媒体进行“律
媒合作”,扩大行业社会影响力,发掘法治宣传人才,组建优质法宣队伍,更好地打造广东律师宣传系列品牌。
我会赴深圳市律师协会交流学习
9月27日上午,我会副会长蔡国民率理事、会员事务委员会主任许建军,理事、财务委员会主任吕新建,以及会员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江文红、秘书长冯鼎锋,财务委员会副主任黄笑岚、委员廖丽慧等一行7人赴深圳市律师协会学习先进的财务及资产管理经验。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斌,财务及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何志军、副主任张天虹、窦金平,深圳市律师协会财务人员周玉霞等热情接待我会一行。
交流会上,张斌副会长对我会一行表示欢迎,并就深圳市律师协会的架构及运作机制作了详细介绍。何志军主任介绍了深圳市律师协会购买办公用房的经过及使用状况,以及基金的设立及审批、使用及监管情况。窦金平副主任和周玉霞介绍了税务方面的情况。蔡国民副会长首先感谢深圳市律师协会毫无保留的传授,表示此行受益匪浅,很受启发。双方就协会的财务及资产管理等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希望今后加大东莞与深圳两地律师的交流合作,共同促进律师事业发展。
河源市律师协会到我会交流座谈
8月19日,河源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海峰率队一行6人到我会交流座谈。我会副会长蔡国民、秘书长陈玉伦、纪律委员会主任雷宁等8人热情接待到访一行,并就纪律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工作思路等进行了座谈。
蔡国民副会长对河源市律师协会的来访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我会纪律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就纪律委员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与到访一行充分交流意见。雷宁主任介绍了纪律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工作做法和工作流程等。
座谈会上,双方均表示,今后应将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互相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律师执业的规范性,推动两地律
师行业良性规范发展。
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中心来访
9月2日,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蓝海中心”) 执行理事长肖璟翊,副理事长李磊明、李壮鸿等一行4人到我会交流座谈。我会会长陈锡康、秘书长陈玉伦以及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谢娟、副主任秦逊辉、秘书长林旭君、委员张翔、罗燕梅、石岳等热情接待了蓝海中心一行。
陈锡康会长陪同蓝海中心肖璟翊执行理事长一行参观市律师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展示长廊和律师党建工作长廊,并向到访一行介绍我市律师行业基本情况、律师协会基本架构和职能以及介绍东莞地区律师发展现状和律师行业发展的趋势。到访一行对市律师协会打造的自律工作展示长廊和律师党建工作长廊表示赞赏。
座谈会上,肖璟珝执行理事长全面介绍蓝海中心,指出蓝海中心是深圳市司法局支持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全国首个法律查明平台,为社会提供专业、独立的域外法律查明服务。同时,蓝海中心还涵盖法律课程的承办,为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提供学习的平台。陈锡康会长表示,蓝海中心所提供的域外法律查明服务是一项非常好的服务,对案件的审判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过深入的交流,双方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一是域外法律查明;二是举办法治论坛、法律沙龙;三是律师培训活动,特别是律师办案的实操性、技能型培养方面的培训活动。
广州市律师协会到我会交流工作
9月9日,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肖胜方率队一行24人到我会交流工作。我会副会长张社清、秘书长陈玉伦、副秘书长刘丽芳,以及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张念、副主任曾捷、林楚泉,委员向振宏等接待了到访一行。
张社清副会长对广州市律师协会到访一行表示欢迎,并向到访一行介绍了我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架构与运作情况,以及我会规章制度建设的工作情况。并就设立规章制度建设方面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等与到访一行充分交换意见。与会双方就规章制度工作的经验与做法进行了热烈的交流与探讨。
双方表示进一步加强交流沟通,相互借鉴学习,共创两市律师行业规章制度建设新篇章。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到我会调研
9月26日下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项目部主任李永健、公共关系部主任许振晓等一行3人到我会就我市律师参与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交流调研,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市律师协会理事、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叶进国等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陈玉伦秘书长陪同到访一行参观市律师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展示长廊和律师党建工作长廊,并向参会人员介绍我市律师行业的基本情况、律师协会的基本结构和职能,同时表示东莞律师积极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李永健主任对我会、我市律师支持法律援助工作表示感谢,希望东莞律师克服困难,继续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支持中国法律援助工作。参会人员共同就如何完善律师参与援助的条件等问题展开探讨,一致认为应该给予援助律师更多的后勤保障,落实好已经确定的各项保障措施,及时解决志愿律师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带动律师事务所支持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消除法律援助律师的后顾之忧。
我市15名律师获聘成为市第二人民法院第四届调解员
9月23日,我会会长陈锡康,副会长蔡国民、李爱东应邀出席市第二人民法院第四届调解员聘任大会暨调解员座谈会。会上,陈葵院长、陈锡康会长分别代表市第二人民法院、市律师协会致辞。副会长蔡国民作为调解员代表致辞。市第二人民法院专委王伟锋、立案庭庭长江和平为第四届调解员颁发聘任书。我市蔡国民、李爱东、骆世明、方民、吴健林、麦金惠、崔芸庆、张惠欢、吴兴亮、陈正华、罗海龙、张来仪、黄湘宏、蒋四清、李春宏等15名律师获聘成为市第二人民法院第四届调解员。他们根据个人专业特长选取案件,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为当事人提供高效调解服务, 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
我市1家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获司法部表彰
9月28日,司法部发布《司法部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16】92号),授予我省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等17个单位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黄倩等26名个人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我市名道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尹爱南律师、砝码律师事务所利汉威律师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多年来,我市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和广大律师心系群众,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援群众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我市律师积极参加2016东莞市司法局“奉法杯”书画摄影比赛活动获奖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活跃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和市公证员协会、市律师协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共同举办“两学一做当先锋,司法行政展风采”书画摄影比赛活动,并于2016年9月30日上午,在市司法局一楼电教室举行了东莞市司法局“奉法杯”书画摄影作品展览仪式暨颁奖仪式。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险峰,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等出席仪式并担任颁奖嘉宾,为获奖者颁发证书。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获奖作品。
本次书画摄影比赛活动得到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律师和律师党员的热情参与,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经市书协、市美协、市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3幅,二等奖6幅,三等奖9幅,优秀奖34幅。在摄影比赛中,我市百勤律师事务所刘丽霞律师获得一等奖,启明律师事务所高剑锋律师获得三等
奖,刘丽霞律师另一参赛作品也获得优秀奖。在书法比赛中,我市君政律师事务所叶乃锋律师获得二等奖,乐而乐律师事务所张汝壮律师获得三等奖,海法(东莞)律师事务所杨山律师、百勤律师事务所王爱娟律师、君政律师事务所叶乃锋律师(另一参赛作品)、林德律师事务所陶曼丽律师获得优秀奖。
【信息集览】十九则
8月3日上午,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罗海龙率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一行到赴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交流学习,并与省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坚如律师及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邓香华等律师展开交流座谈。张坚如主任为我会一行详细介绍了省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运作情况以及两级律师协会合作开展业务的计划和前景,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邓香华律师等从不同方面介绍了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行政架构、管理制度及律师在所金融、保险、商业保理、家族财富信托等业务的发展、现状及未来的前景。座谈会气氛热烈,大家畅所欲言。下午,罗海龙主任一行还到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交流学习。创东方公司合伙人金昂生先生、产品总监郭冬华女士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创东方公司的发展历程及私募基金方面的发展概况,并就律师参与基金投资与在座律师分享心得与经验。我会一行纷纷表示通过学习交流,开阔视野,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8月4日,会长陈锡康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内司委在市人大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相关单位的座谈会,研究拟定对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开展调研的提纲。陈会长并作主题发言。
8月5日,我会党委组织名道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王潇华、南天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林广发、明冠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唐泽生、今久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杨帆、闻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方楚帆、秘书处党支部莫瑞仙共6名预备党员参加市社会组织工委在东莞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举办的预备党员培训班。
8月11日,会长陈锡康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调研座谈会,并作主题发言。
8月11日,副秘书长刘丽芳、秘书处纪律部副部长詹杰能参加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4楼多功能厅举办的“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培训班”。
8月16日,我市周广荣、李健豪、魏龙、李道君、张文丽、蒋四清、刘文君、彭勇、刘雅风、廖东江等10名律师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任为东莞法院司法监督员,聘期为三年(即日起至2019年8月15日止)。
8月17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第九十八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10人考核合格。
8月18日,市司法局召开全市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座谈会,王小渊、陈骞、陈建彬、丘敏4名律师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代表参加了会议。
8月18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第九十九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10人考核合格。
8月19日,会长陈锡康参加市人大在市行政办事中心东楼1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召集召开的《东莞市水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专家及人大代表座谈会会议。
8月20日,副会长周云与市司法局领导到市广播电视台参加市司法局“阳光热线”直播节目,现场回答广大听众、网友的提问,并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
9月3日,我会港澳台侨法律专业委员会、国际投资与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市司法局六楼大会议室联合举办“涉外案件的诉讼程序问题”专题讲座,邀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萧稚娟担任主讲嘉宾。
萧稚娟庭长通过国际司法协助、区际司法协(互)助、涉港澳台商事仲裁裁决的审查等向参会律师讲解了涉外案件在诉讼程序方面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并为参会律师详细讲解了涉港涉台案件的委托、取证、文书送达的具体操作,以及涉外案件的取证和送达在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误区,同时提醒广大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为了避免退件和修改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主讲嘉宾专业务实的授课内容深受参会律师的欢迎。现场互动充分,反响良好,起到较佳的培训效果。
9月6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一百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10人考核合格。
9月7日,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在广州召开2015年度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总结会议,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龙开族、副主任科员杨岳文,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玉伦、副秘书长刘丽芳等参加了会议。
9月12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一百零一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9人考核合格,1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者延长实习期三个月。
9月14日,东莞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并于当天在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两则信息《全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中秋节快乐》。
9月20日,我会党委召开东莞市律师协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第二十六次会议(微信会议),讨论市直管社会组织代表推荐人选事宜。
9月22日,我会理事、宣传委员会主任姬明镜参加市社科联在市文化馆群星剧场一楼举办的“东莞市2016年社科普及周启动仪式暨东莞人文学堂第六讲”活动。
9月27日,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组织安排了第一百零二次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此次参加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10人,10人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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