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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考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1-10     阅读:2,735次

各党支部:

为建立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考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律师行业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党建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含单独设立、联合设立)应参加党建工作考评。其中2021年7月1日(含当日)后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参加考评,不评定等级。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组织设置、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员管理等五个类别36项。具体内容详见《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见附件1)。


三、考评标准
考评分数基础分为100分,附加加分项目30分,减分项目24分。考评结果按年度动态管理,根据考评得分分为三类:
党建工作示范化律师事务所:考评得分≥105分;
党建工作规范化律师事务所:105分>考评得分≥85分;

党建工作不达标律师事务所:考评得分<85分。


四、考评方法及步骤
党建工作考评应坚持客观全面、注重实绩的考评原则,实行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法进行。考评工作按年度开展,每年考评1次,确定考评结果。2021年度考评工作主要按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党支部自评(11月30日前完成)
请各党支部对照《考评细则》开展自查自评,认真填写考评打分表〔单独设立的党组织填写A表(附件2),联合党支部填写B表(附件3)〕,并将考评打分表(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报送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邮箱:dglawyerdb@163.com。
(二)市律师行业党委复核(12月中旬前完成)
市律师行业党委对各党支部上报的自评结果、述职报告进行复核。复核方式将通过实地考评、书面考评(线上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对拟评定为党建工作示范化的党支部,市律师行业党委将采取现场考评或复核。
(三)考评结果评定(12月25日前完成)

市律师行业党委综合考评情况,确定考评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向参加考评的党支部反馈。在考评工作中发现考评对象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将直接认定为考评不合格。考评结束后,党委办将把有关考评工作情况及考评结果上报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行业党委将通报全省年度党建工作示范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名单并发放证书。


联系人:孔佩欣、蔡苑虹

联系电话:22499829

E-MAIL:dglawyerdb@163.com


附件:

1.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2021年度)

2.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打分表(A表)

3.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打分表(B表)


中共东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