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现将市社会组织工委《关于开展我市社会组织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省、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工作有关通知的要求,市社会组织工委决定在市直管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工作,请各党支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动员党员参加此次考学工作,组织党员于9月15日前登陆广东省党员教育网(www.dgycjy.gov.cn)“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员考学”专栏完成学习和考试。
请各单位及时跟进了解考试动态,统计完成考试的党员人数和考试分数,并于9月15日前汇总后报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
联 系 人:丁俊明(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22459905
传 真:22508201
E— MAIL: 347388633@qq.com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6年8月19日
《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16〕3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