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十一届省律协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专业委员会报名工作的通知》(粤律协〔2017〕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发动律师踊跃报名,并于2017年5月17日前将本单位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和承诺书原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同时将报名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
联 系人:刘雅文(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313458656@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