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7年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研讨会的通知》(粤律办〔2017〕1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律师围绕征文选题撰稿,并于2017年9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稿件及作者电子照片发送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
秘书处联系人:梁艳青,联系电话:22492342,传真:22508201,E-MALL:1213119376@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7年8年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