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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律师事务所常态化检查的方案

日期:2017-11-14     阅读:1,989次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促进律师队伍及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7596号)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常态化检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成立常态化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朱小平任组长,律师管理科谢景慧任副组长,成员由律师管理科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实施方法

(一)律师事务所每月10日前向律师管理科电子邮箱dgsfjlgk@163.com报送《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数据统计表》(详见附表)Excel表和盖章扫描版,没有按时报送的,列为实地抽查重点对象。(原月报表不再上报)

    (二)采取“三随机一不”方法实施,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时间、随机组成抽查人员、不事先通知。

    三、检查时间

2017年11月起,每月按时报送《东莞市律师事务所数据统计表》,每季度组织实地抽查一次,每次不少于10家律师事务所。

四、抽查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

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并结合东莞律师队伍管理需要,确定抽查内容。

五、相应措施

实地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对存在问题较多或问题较严重的所,按有关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暂停办理该所证照业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市司法局将依法追究律师事务所和负责人的责任。

六、 几点要求

(一)认真准备。抽查组成员受领任务后,要认真了解抽查内容、标准、程序和实施方法。

(二)从严实施。抽查是手段,不是目的。因此,抽查组成员应从严组织、从严落实,不能走马观花、应付了事,或好人主义。

(三)积极备查。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检查活动,按时报送有关统计表,并根据往年律师事务所年度实地检查考核及开业验收、地址变更验收经验的做法,从严抓好有关制度的落实,抓好有关台账的记录,抓好有关法律服务文书的管理,督促本所律师依法依规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