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倡议律师办理2宗法律援助案件或为困难群众办理2宗以上减免收费法律服务案件的通知》(粤律协〔2021〕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适当的方式将《倡议书》内容传达到每一名律师,确保每一名律师都知情知晓,并组织本所律师积极参与倡议活动。
(二)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倡议活动推进工作,及时掌握本所律师开展倡议活动的情况,充分挖掘和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先进典型律师,并向本会秘书处报送相关信息稿件。
(三)定期收集汇总开展倡议活动相关信息和做好数据统计,并分别于今年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信息稿件(内容要包含办理相关案件的数据)至本会秘书处指定邮箱(xzb@dgla.org.cn),邮件文件名统一标注为“XXX律师事务所+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或减免收费法律服务案件活动”。
秘书处联系人:李运凤,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IL:xzb@dgla.org.cn。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