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司字〔2018〕120号关于对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 年终检查评估的通知

日期:2018-12-11     阅读:5,038次

各司法分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方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广东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指引》及《东莞市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经研究,现定于1224至28日对全市588名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年终检查评估,评估工作由各司法分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检查评估时间

20181224日至28

二、评估重点内容

1.法律顾问按要求使用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情况。如登录系统记录工作日志、工作台账,完成合同文本备案等。

2.按协议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到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情况。

3.对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的评价,包括法律顾问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态度及法律服务工作落实、参加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等情况。

三、评估方式

由各司法分局组成考核组,对驻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请于201915日前将法律顾问的考核分数录入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市局将结合工作督导对部分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评估具体细则见附件《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检查评估表》、《分局、村(居)民对法律顾问的综合评价表》。

评估基础分为100分,加分项5分,评估成绩在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589分为“合格”,75分(不含)以下者须进行警示谈话,60分(不含)以下者为“不及格”。

四、评估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评估是对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半年检查考核,也是对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整改提高的重要契机。评估过程中,如因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各司法分局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严格检查评估。各司法分局要组织业务熟、能力强的人员组成考核组,按照《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检查评估表》、《分局、村(居)民对法律顾问的综合评价表》的要求逐一对照检查,认真核实,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客观。

(三)按时报送。法律顾问律师一人一表,请各司法分局认真组织实施,如实填报,加盖司法分局公章后于201915日前将PDF表格和WORD表格各一份通过OA系统发送至“司法局基层科邮箱”。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检查评估成绩为6075分(不含)的,市局和分局均须对该法律顾问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解聘。检查评估成绩在6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及格,须及时解聘。对检查评估成绩在60分(不含)以下或一年内两次检查评估成绩均在75分(不含)以下的,由市局和分局对该法律顾问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结果相挂钩,五年内市律师协会不能对该法律顾问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先评优或向有关单位推荐。

(二)补贴发放。检查评估工作结束后,各司法分局须协调财政分局在一个月内将2018年下半年的工作补贴发放完毕。对检查评估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全额发放;对75分(不含)以下的,按评估成绩的百分比发放(如74分,则为74%×9000元)。

 

附件:1. 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检查评估表

2. 分局、村(居)民对法律顾问的综合评价表

 

 

 

东莞市司法局

2018127日    

 

(联系人:郭金好,联系电话:22472722

 

附件1

东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检查评估表

填报单位:东莞市司法局           分局(盖章)                         

填报时间:           

律师姓名

 

所属律师事务所

 

服务村(社区)

 

服务时限

2018712

满分

评分

一、法律顾问按要求使用管理系统,及时填写工作日志,完成合同文本备案等。(未使用管理系统,被省厅通报,在一年内,第1次扣10分,第2次扣20分,累计扣分不设上限。半年内两次、一年内累计达三次或以上者,直接评定为不及格本项适合半年与全年的检查评估)。

20

 

二、规范填写工作日志和台账(法律顾问认真填写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结果,做到一事一记、一次一记,一村一卷,填写内容完整清晰,无错漏,登记不完整,要素不全,每处扣2分,最高15分)。

15

 

三、按协议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四个一的工作要求(每周1次电话沟通,每月服务1天,每季度举办1次讲座,每年进行1次户外宣传活动。律师没有按要求实际到村服务的,每次扣15分;每月到村服务累计少于8小时的,每次扣5分;季度讲座每缺少1次扣5,缺少课件每份扣5;累计扣分不设上限。未实际到村服务,半年内两次、一年内累计达三次或以上者,直接评定为不及格本项适合半年与全年的检查评估)。

30

 

四、法律顾问受到省、市、镇表彰,或其优秀事迹案例被镇级以上媒体报道(省、市、镇级得分依次为1098,以文件或媒体报道的原件、复印件为准)。

10

 

五、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必须是签约律师本人(非签约律师服务出现12,上限5)。

5

 

六、分局、村(对法律顾问的综合评价(含法律顾问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态度及工作要求等。具体见附件2,含加分项)。

25

 

合计分

 

105

 

备注

1、本表是对法律顾问半年工作的综合评价,请各司法分局认真组织实施,如实填报;并于201915日前通过OA系统报市局基层科备案。

2、考评由分局组织实施,可与对村(社区)的督导检查一并进行。

3、本表第六项由附件2计分产生。

4、考核分数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时,超过100分者,按100分录入。上报市局时,填入实际得分。



附件2

分局、村(居)民对法律顾问的综合评价表

填报单位:东莞市司法局           分局(盖章)                  

填报时间:             

律师姓名

 

所属律师事务所

 

服务村(社区)

 

服务时限

2018712

满分

评分

司法分局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标准、服务态度的综合评价(根据每月督导检查情况确定)。

30

 

村(社区)两委干部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标准、服务态度的综合评价(本项15分)

 

 

1

法律顾问是否存在履行工作职责不主动、需要村(社区)联络员多次催促的情况(半年内两次、一年内累计达三次或以上者,不得分)。

5

 

2

法律顾问是否存在不按时填写工作日志和台账或将其交由村(社区)联络员替代完成的情况(半年内两次、一年内累计达三次或以上者,不得分)。

5

 

3

法律顾问是否存在不按服务计划完成法律服务内容或交由律师助理代办、被动应付的情况(半年内两次、一年内累计达三次或以上者,不得分)。

5

 

 

村(社区)群众对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满意度调查以及群众知晓度情况调查(随机对10名群众进行问卷调查。本项55分)

 

 

1

法律顾问配合村(社区)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服务成效,提升群众知晓度等方面的情况调查(常住居民知道法律顾问的姓名、电话号码、服务时间、服务范围或电子邮箱等知道3项或以上者,得2.5分;知道2项者,得1.5分;知道其中1项者,得0.5分。10人合计,满分25分)。

25

 

2

法律顾问为村(社区)常住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的满意度调查(满意3分,基本满意得2分,否则,计0分;10人合计,满分30分)。

30

 

加分项

每季度法治讲座超过1次加2分;每月参加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1次加2分;参与纠纷调解1宗加2分;为村(居)民代理诉讼1宗加2分;为村(居)委审核合同1份加2分。各项可累加,上限25分。

25

 

小计

125

 

备注

1、小计得分×20%,计入附表1第六项。

2、本表所有项目均由分局组织实施,特别是第三大项必须真实、客观,不能由村(社区)干部代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