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选编推荐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司办〔2017〕569号)和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有关案例报送的要求,我处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案例征集工作,征集到的案例将向省司法厅和司法部推荐,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将刊登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大媒体上。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积极参与,踊跃投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案例必须是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字数在3000字左右。
二、格式要求
严格按照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提供的案例模板格式编写、审核案例,法律援助案例标题统一为:“×××省×××市法律援助处对……提供法律援助案”、“×××省×××市法律援助处对……不予法律援助案”。(详见附件)
三、 报送方式
案件报送至市法援处尹爱南处,电话:22508566,邮箱:54688711@qq.com。
附件1:提供法律援助案(模板)
附件2:不予法律援助案(模板)
附件3:《注意问题》
东莞市法律援助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