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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评选广东律师在“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方面发挥作用的优秀案例的通知》

日期:2018-06-22     阅读:2,862次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评选广东律师在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方面发挥作用的优秀案例的通知》粤律协20186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把通知传达至本所律师,并组织律师积极撰写优秀案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内容

评选20162018年期间律师办理的并在其中发挥作用及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的关于以下四方面的案例:

(一)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深化推动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投贷联动试点和股债结合融资、创新土地利用机制和项目审批体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促进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重大科技项目、中小企业创新等提供法律服务)。

(三)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为广东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提供法律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区建设,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

(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法律服务,助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把参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结合起来,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和方式)。

二、参评材料要求

参评案例必须确保客观真实,并按照统一格式撰写,力求规

范、文字通顺,层次分明:

1.开头部分应写明:案例名称、承办律师姓名及所在律师事务所。

2.正文部分包括五部分内容:

1)案情简介;

2)本案焦点;

3)处理结果(包含产生的效果,主要为社会效果)

4法律分析;

5)办案体会

3.参评案例所引用的法律条文要准确、无误。

4.材料字数为30005000字。

三、案例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按照评选内容和评选要求,收集本所律师优秀案例(每类都要报案例),并于2018731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送至本会秘书处指定邮箱451170617@qq.com

秘书处联系人:莫嘉敏,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IL451170617@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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