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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期青年律师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6-11-17     阅读:1,343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提高青年律师的业务素质,提升青年律师的执业能力,结合前面已举办的四期青年律师培训班的经验,我会将于 11 26—27 日举办第五期青年律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1 26 27 日,共两天。
二、培训地点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对象: 执业 5 年以下的律师
四、课程安排:
课程内容
授课老师
备注
11 26
上午
9:00-9:10
开班典礼
 
 
上午
9:20-12:00
 
裁判理念、思维与方法 ---- 兼谈证据提出与代理意见陈述
程春华
 
下午
2:30-5:00
商事仲裁与律师
 
 
11 27
上午
9:00-11:30
律师高效工作的秘密
王志强
 
下午
2:30-5:00
法律顾问的开拓、维护、管理之道
蒋四清
 
 
五、授课老师:
(一)程春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 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 审判长。
(二)张   毅,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副会长。
(三)王志强,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九届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四)蒋四清,东莞市律师协会劳动关系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旗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六、有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符合培训条件的青年律师请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向秘书处报名。届时,我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将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约 200 人参训,具体参训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参训结束后,我会将为参训律师确认培训课时。
(二)培训费用,由市律师协会承担。一旦参训人员出现缺课的情况,培训费用将由参训人员自行承担。
(三) 请各律师事务所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通知本所符合培训条件的青年律师,并于 11 22 日前将有意参训人员名单报秘书处业务部。
人:周钰良(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 22492342
     真: 22508201
E—MAIL 285820386@qq.com
 
附件:第五期青年律师培训班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61117

 

关于举办第五期青年律师培训班的通知pdf

第五期青年律师培训班报名表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