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践行社会责任 做合格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会议的通知

日期:2015-08-18     阅读:3,774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交流经验、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定于 2015 8 22 日(星期六)上午在市会议大厦召开“践行社会责任、做合格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报到时间: 8 22 日(星期六)上午 08:30—08:55
会议时间: 09:00—12:00
二、会议地点
东莞市会议大厦一楼主会场。
三、参加人员:
1 、东莞市全体从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详见附件 1 )。
2 、东莞市赴韶关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援助律师(详见附件 2 )。
3 、本次会议欢迎广大律师积极参加。
会议前,请律师到签到处刷培训卡以确认课时(本次会议计现场课时 3 学分)。未办培训卡的律师请带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核对身份并签名确认课时。会议开始( 9 时)后不得刷卡、签名,不确认培训课时。
四、会议内容
1 、由东莞市从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代表及东莞市赴韶关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援助律师代表汇报工作并分享工作体会。
2 、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蔡国民解答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边界问题,并就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和答疑。
3 、由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骆涛解答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并就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和答疑。
4 、由省司法厅指派广州太普公司技术人员做《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业务培训,演示并讲解该系统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注意事项
请各律师所及时通知本单位担任东莞市、韶关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1 、附件 2 ),务必按时参加会议。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请于 8 20 日前书面向市律师协会陈玉伦秘书长请假。
请以律师所为单位于 8 20 日前,把本所担任东莞市、韶关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参会律师名单电子版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人:袁淑仪、刘莉玲(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
联系电话: 22459905
    真: 22508201
E—MAIL 515240956@qq.com
附件: 1. 东莞市从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名单
      2. 东莞市赴韶关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援助律师名单
      3. 参会回执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5 8 17
 

关于举办“践行社会责任 做合格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会议的通知(PDF版)

附件1:东莞市从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名单

附件2:东莞市赴韶关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援助律师名单

附件3:参会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