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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课时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10     阅读:10,466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2019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东莞市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课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要求

根据《东莞市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执业律师每年度应当参加不少于40个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必需参加不少于12个课时的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培训。执业律师每年度必需参加不少于12个课时的现场培训,其中至少4个课时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培训。在11月1日及以后领取执业证的律师,参加年度考核不得少于前述规定课时的一半。当年度没有完成规定课时培训的,暂缓年度考核,限期一个月补足,逾期未补足的,给予不称职的考核等次。”

据初步统计,从2019年4月至今,我会共组织了50场现场培训,共202个课时,其中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培训6场,共24个课时。大部分律师认真遵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完成了培训课时要求,利用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提高了自身的理论和实务水平。但也有个别律师对继续教育培训重视不够,至今没有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要求,可能会影响其年度考核结果。

二、2019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补足期限

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影响,2019年度因没有完成规定课时培训而暂缓年度考核的,限期补足时间延迟至2020年5月15日。由于培训课时不足而暂缓年度考核的执业律师,4月1日至5月15日以后的课时不得重复计算。

三、及时完成2019年度培训课时的具体要求

(一)补足现场培训课时

疫情防控期间,我会通过在线直播的方式,持续推进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近期还将继续安排在线直播课程,包括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培训,保证比较足够的继续教育现场培训课时。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督促本所2019年度现场培训课时不达标的律师积极报名参加。

(二)补足线上培训课时

我会“律师云学院”平台已在2020年4月1日开通“2019年度补分通道”。2019年度线上培训课时不达标的律师,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律师云学院”,选择“2019年度补分通道”,所看课程的课时将记录在2019年度。

(三)申请课时减免

符合《东莞市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六、十七条关于减免继续教育培训课时情况的律师,可通过律师事务所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我会秘书处,经审核后,可减免相应的培训课时。

(四)补录其他课时

符合《东莞市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九条关于课时取得和认证方式的律师,可通过律师事务所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我会秘书处登记认证,补录相应的培训课时。

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传达,动员本所律师及时完成2019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有关工作要求,以免影响其年度考核和正常执业。

秘书处联系人:刘雅文,联系电话:22492342,传真:22508201,E-MAIL:313458656@qq.com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