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赴广州市律师协会学习交流

日期:2015-11-28     阅读:1,137次

11 27 日,我会副会长周云率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潘福昌、陈正华等一行 7 人前赴广州市律师协会与广州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进行了业务交流和研讨。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发展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志军和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程跃华等热情接待我会到访一行
在会上,王志军主任简要介绍广州市律师协会的组织机构概况, 程跃华主任 介绍了 广州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 运作制度和建章立制,我会周云副会长简要介绍了市律师协会的组织机构和概况。双方着重针对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达成以下意见:一是《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名称改为《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条例》更为妥当,修改后语言逻辑性会更强。二是就修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必要性达成了共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多处地方已经过时且与《侵权责任法》冲突,应当作出修改。三是应当统一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鉴定内容、鉴定规则、因果关系和过错参与度的认定上都没有什么区别,将医疗损害强行分成两种鉴定会造成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四是患方能够复印病历的范围应当包含所有病历资料,即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患方都可以复印。五是一致认为单纯以损害结果来认定医疗事故级别的做法不科学、不合理,应当结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程度、违法程度来确定医疗事故的级别。双方还就广州市律师协会正在制定的《广州市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业务操作指引》进行了共同探讨。并一致表达加强联系和业务交流合作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