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战“疫”行动│东莞市律师协会采取三项措施助力保障公安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日期:2020-02-28     阅读:3,927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我省公安、司法系统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维东也于224日赴市公安局调研督导,强调要全力以赴、千方百计做好我市重点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零感染。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近日,我会主动联系协调公检法、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办理会见等工作,认真维护律师合法执业权益,助力保障公安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有效摸清情况,加强分析研判。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转发公检法部门、仲裁机构以及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通告,有效帮助我市广大律师了解疫情防控形势,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对我市律师业务的影响。通过浏览微信群、开展工作沟通、梳理维权投诉申请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律师对会见、阅卷、庭审等工作的意见建议,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办理业务的焦点、难点问题。针对部分律师反映办理会见存在预约难、程序不合理、部分证明资料无法提供等问题,及时组织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和权益保障委员会等工作机构进行研究讨论,一方面引导律师理解和配合监管场所特殊时期的工作措施,另一方面集思广益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启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多方联动快速处置机制,根据律师的情况反映和维权申请,第一时间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联系,协调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开展工作,研究会见过程中保障公安监管场所卫生安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问题。组建“推进律师会见工作沟通微信群”,建立线上沟通渠道,邀请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监管支队、各监管场所和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市法援处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提高沟通效率,减少人员接触,形成工作合力。有效调动律师行业资源,发动律师行业各个层面参与,广泛搜集整理上级单位、兄弟省市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文件政策,积极配合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律师会见工作指引,并据此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下发通知,推动公安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和律师会见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及时提示风险,加强监督指导。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向各律师事务所发出《关于有效推进我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和业务开展的通知》,要求全市律师行业深刻认识当前防疫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风险意识,认真、主动配合公检法等部门工作,科学有序复工和开展业务。根据有关部门反映的问题和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办理会见业务的温馨提示》,提醒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增强疫情防控主体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积极协助做好公安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筑牢重点机构场所的安全“防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