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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讲座的通知
日期:2017-06-30 阅读:1,65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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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市律师协会党委定于2017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内容
主 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主讲人:周峰教授,广东省委党校哲学部主任。
二、讲座时间:
签到时间:2017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9:25 ;
讲座时间:2017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三、讲座地点:东莞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告厅1(东莞市南城街道绿色路43号)。
请各党支部及时通知本单位全体党员,务必按时参加讲座,并于7月5日前将《参会回执》电子版发至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欢迎广大非党员的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和律师助理参加此次讲座。本次讲座计3个现场培训课时,迟到者不得刷卡、签名,不确认培训课时。
如没有特殊情况不能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请于
7
月
5
日前向党委办公室提交书面请假材料。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刘洁莹,联系电话:22459905,传真:22508201,E—MAIL:
253565386@qq.com。
附件:1.参会回执
2.东莞市教师进修学校位置图
中共东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附件列表(点击查看)
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讲座的通知pdf
关于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讲座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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