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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市律师协会诗词、朗诵兴趣小组 和征招小品相声表演人员的通知

日期:2017-04-25     阅读:1,573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为了丰富我市律师的业余文化生活,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提高我市律师文化素养,市律师协会决定成立诗词兴趣小组、朗诵兴趣小组,并征招小品相声表演人员,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条件:

 (1)在我市执业的专职或兼职律师(含实习人员);

 (2)诗词兴趣浓厚,有一定的诗词基础;

 (3)朗诵兴趣小组要求普通话标准,对朗诵有浓厚兴趣;

 (4)相声小品表演要求普通话标准,具有一定表演基础,对相声、小品创作表演有浓厚兴趣。

   2、报名时间、方式:

  请各单位于2017513日前把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发送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  人:周钰良(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285820386@qq.com

 

  附件: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7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