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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动员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关注“中国普法”和“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日期:2018-07-17     阅读:3,479次

各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全国普法办公室和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已相继建立“中国普法”“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这两个微信公众号,主要发布立法动态、典型案例、解读法律条文、宣传法律常识和普法动态信息等,有助于律师行业从业人员第一时间掌握立法情况和了解法治新闻等。

根据《广东省“七五”普法考核评估标准》(粤普办〔2018〕10号)规定,“中国普法”“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的关注数已作为考核的一项内容纳入全省“七五”普法年度、中期和终期督导检查,并定期公布各地市订阅关注数量,进行排名,并予通报。为落实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七五”普法工作,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动员全市律师行业从业人员订阅关注“中国普法”“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有关事宜如下:

一、“中国普法”和“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的关注方式:

1.添加关注。打开微信——通讯录——新的朋友——添加朋友——输入“中国普法”(或zg_pufa)和“广东普法”(或gdpufa)关注。

2.扫码关注。打开微信——通讯录——新的朋友——添加朋友——扫一扫——扫描二维码(见下图)

中国普法     


广东普法                     

    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率先垂范,充分了解“中国普法”“广东普法”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熟练掌握操作方法,组织指导律师、律师助理和其他从业人员关注,组织他们利用“中国普法”“广东普法”两个普法普法微信号阅读典型案例、法律条文、法律常识等,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