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为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多元纠纷解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于2016年已试行律师特邀调解员制度,效果良好。今年,市第三人民法院拟正式邀请一批工作经验丰富、热心调解的律师担任特邀调解员,首批正式特邀调解员人数预计为50人,任期三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邀调解员填报的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未受过司法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工作经验丰富、热心调解,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法院的调解工作;
5、目前非东莞市第一、第二人民法院调解员。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律师自愿报名,2016年已担任市第三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律师如有意继续担任的须重新报名。按照先报先得的方式,确定候选特邀调解员的名单。凡报名律师须如实填写《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调解员报名表》(见附件),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报名,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
2、获选的特邀调解员每年需完成调解案件不少于6宗,每成功调解一宗案件法院给予600元工作补贴。
请各单位于4月19日前将《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调解员报名表》的原件和电子版统一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刘雅文(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电话:22492342
传 真:22508201
E—MAIL:313458656@qq.com
附件: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调解员报名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