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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律师协会理事参与秘书处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

日期:2015-07-01     阅读:1,163次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
    为更好地加强行业自律,让理事有更多机会参与律协工作,了解律师投诉情况,履行理事职责,为全市律师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市律协在《理事参与秘书处值班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东莞市律师协会理事参与秘书处值班工作制度》,并经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5年度东莞市律师协会理事参与秘书处工作值班安排表
 
 
东莞市律师协会
2015 6 5
 
                            东莞市律师协会理事参与秘书处值班工作制度
 
一、宗旨
律师协会是“律师之家”,律协理事参与值班工作是为更好地加强行业自律,让理事有更多机会参与律协工作,了解律师投诉情况,履行理事职责,为全市律师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二、主要职责
1 、熟悉律师协会自律管理相关要求和程序。
2 、学习律师行业管理有关的文件和材料。
3 、与秘书处工作人员共同接待与协会自律管理工作有关的来访。
4 、参与、了解秘书处其他工作。
5 、集中向取得实习证的实习人员,介绍协会基本情况和实习的基本要求。
6 、集中向新取得执业证的执业律师,介绍协会基本情况和作为执业律师的基本要求。
7 、负责理事会及 / 或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着装要求
要求正装值班,并配戴反映协会职务的胸卡(秘书处已准备)。
四、值班安排
(一)理事值班:
1 、值班时间:每周的星期二上午(半天)。从 2015 6 9 日始。
2 、值班地点: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对外接待室。
3 、值班人员:每次 1 名理事( 2015 年度值班安排见附件)。
(二)会长值班:
1 、值班时间:每周的星期一下午、星期四上午(各半天)。
2 、值班地点:市律师协会会长室。
五、工作要求
参与值班的理事必须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提前做好其他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值班任务。值班期间,要讲政治,顾大局,充分展示作为执业律师的专业形象,力求相关的履职行为能够实现法律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的有效结合和平衡。
六、联系人
刘莉玲(市律协秘书处行政部),联系电话: 22459905 。联系人负责提前一天通知值班理事及对理事值班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关于印发东莞市律师协会理事参与秘书处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